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蠟、放孔明燈或亂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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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在適當時間重複播出以下信息: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時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或草地上;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或放孔明燈。
在康文署轄下場地亂拋垃圾可被罰款一千五百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
此外,由於早前熱帶氣旋山竹導致康文署轄下多個場地內部分設施及樹木損毀,署方正全力進行清理及維修工作,市民不要走近或進入場地內已圍封的範圍,以免發生危險。
完
2018年9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0分
香港時間17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