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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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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一日)在憲報刊登《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即日實施。

  政府發言人說:「《規例》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368號決議針對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蘭國(伊黎伊斯蘭國)、基地組織以及相關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施加的制裁措施。」

  《規例》所施加的制裁措施包括︰

*禁止向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供應、售賣、移轉或載運軍火或相關物資;

*禁止向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提供關於軍事活動的意見、協助或訓練;

*禁止向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或處理屬於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及

*禁止與伊黎伊斯蘭國或基地組織有關聯的個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過境。
 
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