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假結婚犯罪集團成員因串謀詐騙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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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發言人稱,入境處一直十分關注非本港居民透過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騙取香港居留身分的非法活動。經過多月的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入境處鎖定一個透過社交網站及手機即時流動應用程式作為通訊平台以招攬年青人假結婚的犯罪集團。調查發現集團內的三名骨幹成員涉嫌安排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假結婚,從而使涉案的內地居民藉虛假夫妻關係騙取探親簽注訪港及/或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經過多月的部署,入境處採取一連串突擊拘捕行動,成功瓦解該個安排跨境假結婚的犯罪集團。行動中,調查人員在骨幹成員的住所內搜獲包括電腦、電話、記事簿、電話簿、帳目紀錄等證物。入境處相信集團已運作約四年,涉及最少六十六宗懷疑假結婚個案。
發言人指出:「整個調查行動中,入境處成功拘捕八十六名(四十二男,四十四女)涉案的香港及內地居民,被捕時年齡介乎十九至六十一歲。除三名骨幹成員今日被判入獄外,案中有十九名參與假結婚的香港或內地居民因串謀詐騙已被檢控,其中十人被判處監禁十一至十八個月,其餘九人正等候判刑。調查行動目前仍然繼續,不排除將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檢控。至於其他涉案的內地居民,本處已將有關情況通報內地執法機關。」
發言人續說:「入境處會繼續大力打擊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身分的非法活動。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不要參與在任何地方登記的假結婚事宜或在香港登記結婚時,對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轉介其他人士參與假結婚亦有可能構成串謀欺詐罪行。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任何人士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而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亦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完
2018年9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33分
香港時間18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