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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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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九月七日)宣布委任終審法院司法常務官及高等法院高級副司法常務官鄺卓宏為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任命於二○一八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鄺卓宏的簡歷如下:

  鄺卓宏於一九六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及一九八六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和法學專業證書。一九八八年和一九九一年分別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斯取得事務律師資格,及後於一九九四年在新加坡取得訟辯人及事務律師資格。一九八八年起私人執業,直至二○○○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常任裁判官,二○○九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二○一四年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司法常務官及高等法院高級副司法常務官。
 
2018年9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