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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鄉豆品工場非法排放混濁廢水入河流被定罪(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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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元朗八鄉上村磚磘路的清遠豆品(香港)有限公司的工場非法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工業廢水入河流,今日(九月四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58,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年初接獲投訴,指有廢水流入錦田河,污染環境。署方隨即展開調查,經鎖定上址豆品工場後,派員於凌晨時份到工場外監視,結果發現有混濁及發出惡臭的白色工業廢水從工場排出,嚴重污染附近一帶水體。 環保署遂突擊進入工場調查,證實該工場沒有妥善操作其污水處理設施而直接排放工業廢水,經進一步蒐證後,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清遠豆品(香港)有限公司。

  環保署發言人指出,直接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工業廢水,會污染附近河道及影響公眾衞生。發言人提醒業界,必須設置合規格的污水處理設施,並確保正常運作及妥善處理所產生的工業污水,以免污染環境。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污水進入河道即屬違法。初犯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犯最高可被處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18年9月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12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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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今年初於元朗八鄉上村磚磘路的清遠豆品(香港)有限公司的工場發現有混濁及發出惡臭的白色工業廢水排出流入錦田河,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