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及地租繳納人須盡快寄回物業詳情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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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署在本月發出約三十三萬份表格R1A,以收集各類物業的租金及租賃資料。這些資料有助即將進行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的工作。
任何人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內填妥及交回表格,須於限期前以書面提出理由申請延期。若故意在該表格內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分別可處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或一萬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及/或地租三倍的罰款。
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如選擇以郵遞方式交回申報表,在投寄郵件時請貼上足額郵資,以確保申報表能妥善寄到差餉物業估價署。
若市民在填寫有關表格時有疑問,可致電申報表上印備的電話號碼或前往差餉物業估價署查詢,地址為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該署的網頁亦有提供資料,解答市民在填寫表格時一般遇到的問題。
完
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