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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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第632章)(《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明日(八月三十一日)刊憲,指定《條例》於二○一八年九月四日起實施,以配合廣深港高速鐵路(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的籌備工作。
 
  《條例》第1(2)條規定,《條例》自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實施。正如特區政府於本地立法過程中向立法會的相關法案委員會表示,特區政府理解內地人員有需要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通車前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進行最後準備工作,包括確保所有需要的物資已運送到內地口岸區,並熟習相關運作流程。特區政府有需要考慮讓《條例》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通車前的一段短時間生效,以確保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通車後運作暢順。

  經過與內地詳細磋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決定指定於二○一八年九月四日起實施《條例》,以配合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於月內開通。由二○一八年九月四日零時零分起,就內地口岸區的法律適用及管轄權劃分而言,《條例》界定之非保留事項會由內地根據《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和內地法律實施管轄。內地派駐機構人員亦會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工作,為落實「一地兩檢」安排做好最後準備。正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決定》,這些人員將不會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以外的區域執法。

  在同日開始(即同樣由二○一八年九月四日零時零分起),位於西九龍站的香港口岸區亦會按照《合作安排》的規定,根據香港法律(即《香港鐵路附例》(第556B章))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藉憲報刊登的公告宣布為過境限制區。上述宣布過境限制區的公告同樣明日刊憲。

  隨着《條例》及過境限制區安排開始實施,進出兩個口岸區的人員除了須出示由港鐵公司發出的過境限制區許可證,亦須辦理兩地的通關手續。此安排有助兩地通關部門更熟習西九龍站口岸實際運作,以迎接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於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正式開始營運,為乘客暢順辦理通關手續,全面發揮廣深港高鐵高速、便捷的最大效益。

  為了加強市民對「一地兩檢」安排的認識,特區政府製作了一份名為《廣深港高速鐵路「一地兩檢」你要知》的小冊子,向市民介紹高鐵乘客或在「內地口岸區」內工作的人士需要注意的事項。小冊子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亦可以在運輸及房屋局網頁(www.thb.gov.hk)下載。



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