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機電署公布上水名都升降機事故調查結果
******************
  就今年五月十一日於上水名都巴黎閣發生的升降機事故,機電工程署(機電署)已完成技術調查,並於今日(八月二十日)公布調查結果。

  調查發現肇事升降機制動系統的制動力不足,當升降機機廂由地面樓層到達涉事樓層及打開機門讓乘客進入時,機廂仍然未能完全停下並繼續向上移動,因而引致事故。升降機制動系統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一個制動器部件長期缺乏潤滑,未能暢順運作,導致制動器在升降機運行時被持續磨擦而過熱,令制動力大幅減低。

  有關事故的技術調查現已完成,調查報告已上載機電署網頁(www.emsd.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794/Report_on_Lift_Incident_at_Paris_Court_(Chi).pdf),而刑事調查則仍在進行中,機電署強調如發現有違法情況,定必嚴格執法。

  事故發生後,為審慎起見,機電署已即時要求註冊升降機承辦商為與事故屬同品牌的升降機進行特別檢查。特別檢查已於事故後兩星期完成,並無異常發現。機電署亦要求涉事註冊升降機承辦商為其保養的所有升降機進行特別檢查,有關檢查亦已完成,並無異常發現,而署方已加強對這些升降機進行抽檢。

  此外,機電署亦已發信提醒所有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必須嚴格依照《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及《升降機工程及自動梯工程實務守則》(實務守則)的要求,確保升降機的制動系統得到妥善保養。

  為提升舊式升降機的安全水平,機電署較早前已宣布落實以下兩項短期措施:

(一)承辦商須為未進行優化工程的舊式升降機的重要保護部件,包括制動器、曳引機及層站門,每年進行最少兩次特別保養工作,並須將進行特別保養的預定日期、時間和檢測結果,經網上平台向機電署提交,署方亦會加強相應抽查工作;及

(二)承辦商須採用已改良的工作日誌格式記錄保養工作,列出每次維修工作牽涉的重要保護部件,以便署方及升降機負責人更有效監管承辦商的保養工作。

  上述措施已詳列於今年八月十日刊憲生效的實務守則(二○一八年版),各升降機承辦商和負責人須於二○一九年二月一日前全面落實有關措施。

  機電署於二○一一年推出《優化升降機指引》,建議舊式升降機的負責人為升降機加裝保護裝置(包括防止機廂不正常移動、上行超速的安全裝置等),使升降機運作更安全、可靠和舒適。機電署再次呼籲所有舊式升降機的負責人盡快進行升降機優化工程。優化升降機工程的詳情可瀏覽機電署網頁:www.emsd.gov.hk/tc/lifts_and_escalators_safety/responsible_persons_corner/lift_modernisation_resource_corner/index.html
 
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5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