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熱浸鋅有限公司再次非法排放廢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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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生熱浸鋅有限公司位於元朗工業邨的廠房再被發現非法排放工業廢水,今日(八月十四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40,000元。該公司今年六月因相同罪行被定罪,被判罰15,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去年十二月收到投訴指上述廠房非法排放廢水,同月派員突擊巡查,證實廠方未有妥善收集廢水至處理設施,而直接將工業廢水排放至公共污水渠,違反相關《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的要求,遂依法檢控涉䅁公司並成功定罪。

  環保署今年一月再次到該廠房進行突擊巡查,發現該廠房並無改善運作,並將含鋅及鐵的工業廢水排到雨水渠,污染附近河道及水域。環保署經完成調查及蒐證後,遂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有生熱浸鋅有限公司。環保署表示,會密切留意該廠房的運作,一旦發現違反環保法例的情況,會採取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持續違規行為。

  工業產生的廢水受《水污染管制條例》管制。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業界須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任何未經處理的廢水流入雨水渠,以保護環境。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污水入雨水渠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犯可被處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