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脯及鹹酸菜樣本防腐劑含量超出法例標準及違反食物標籤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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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八月九日)公布,一個散裝杏脯樣本及一個預先包裝鹹酸菜樣本的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標準,而該預先包裝鹹酸菜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含二氧化硫。中心正跟進事件。

  鹹酸菜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文記切碎鹹酸菜
香港經銷商:文記貿易公司
淨重︰每盒二百二十五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從兩間分別位於大埔及沙田的超級市場抽取上述杏脯樣本及鹹酸菜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杏脯樣本含百萬分之二千七百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二千;而鹹酸菜樣本含百萬分之二百四十的二氧化硫,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一百,樣本的食物標籤亦未有標明含該種防腐劑。」

  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而有關商戶已按中心指令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及分銷情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二氧化硫是一種經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經加工處理的肉製品等不同種類食物中的防腐劑。這種防腐劑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偶爾進食上述含有二氧化硫的杏脯,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如長期食用,則不能排除有機會影響消化系統。按上述不合格的鹹酸菜樣本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不過,個別人士對這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市民如食用上述產品後感到不適,應盡快求醫。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定,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應在配料表上詳列食物的配料(包括添加劑)。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均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市民則應向可靠的商販購買食物,同時應保持均衡飲食,以免因偏食而過量攝取某些化學物。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2018年8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