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八年度第一次校舍分配工作六所公共屋邨幼稚園校舍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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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是次推出六所於二○一九年初或之前落成的新屋邨幼稚園校舍,分別位於觀塘、深水埗、離島及沙田區,每所提供六間至十一間課室不等。」
「教育局受香港房屋委員會委託提名營辦團體,而有關的校舍分配工作將以申辦團體互相競逐的方式進行。在審批申辦團體所提交的申請時,教育質素將屬首要考慮條件,當中包括申辦團體所提交有關營辦全新幼稚園的辦學計劃書,以及過往營辦學校的表現(如適用),特別是幼稚園的辦學紀錄。」
所有申請均會由校舍分配委員會審核,其成員包括政府及非官方人士。申辦團體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及辦學計劃書(辦學計劃書連所有附件在內不得超過十頁,另附兩頁摘要)及現時營辦學校一覽表(如有)一併提交。辦學計劃書須列明抱負及使命、管理與組織、學與教、給予兒童的支援及學校文化、兒童發展目標及自我評估指標等。申辦團體亦可以引用現正營辦的其他學校及其辦學紀錄作為例子,以支持是次申請。
根據教育局現行校舍分配政策,在提交申請時,申辦團體必須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以及:
(1)按《公司條例》註冊成立(假如成功獲分配校舍,申辦團體須確保其組織章程細則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標準條文);或
(2)按其他條例註冊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在審閱該團體的章程後,認為可獲考慮分配校舍。
二○一八年度第一次校舍分配工作的申請表格及其他參考資料,可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sch-admin/sch-premises-info/allocation-of-sch/index.html)下載,該網頁亦備有更多有關是次校舍分配工作的資料。
申辦團體須於二○一八年九月十日下午五時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及22份辦學計劃書連摘要及現時營辦學校一覽表(如有)交抵教育局基礎建設及研究支援分部(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六樓)。遲交、未填妥或以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
如有查詢,可致電3509 8413或3509 8411。
完
2018年8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