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任期延續
*************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苗禮治勳爵,GBS的任期,由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起,延續三年。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非常任香港法官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三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三年。
 
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