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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於財務委員會年結記者會上的開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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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今日(七月十八日)於財務委員會年結記者會上的開場發言:

  首先,多謝各位傳媒朋友出席今天的簡報會,我回顧一下財務委員會在這個立法年度的工作。

  財務委員會在這個立法年度總共舉行54次會議,時間約184小時,共審批98項財務建議,尚有九個項目未能完成審議。去年,財務委員會舉行75次會議,時間共161小時,共批准29項建議,六項未完成審議。舉行會議的次數不能比較,因為以前硬性規定每次會議兩小時,現在已改為以每天計算,所以(本年度)曾經一次會議只舉行一個多小時,一次會議舉行四個多小時亦較常見。

  今年獲批准的項目涉及的承擔額合共為2,514億港元,大幅高於上年度的759億港元,亦是自二○一二至二○一三年立法年度以來的最高款額,即是五年來最高的。大家或許會問,為何今年不是最高呢?因為在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有數個大型工程,包括沙中線、港珠澳大橋和蓮塘/香園圍口岸等大型基建項目,涉及3,740億港元,那是一個歷史紀錄。

  我先說說獲批准的工務項目。

(一)36項與工務工程有關的議程項目,涉及86個工程計劃,包括二○一八至二○一九財政年度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合共承擔額為1,681億港元,相對去年只有583億港元。較大型工程例子有中九龍幹線主體工程,撥款423億港元,以及(興建及)重建五間醫院,撥款共約296億港元;

(二)30項非工務工程撥款建議,涉及承擔額833億港元,例如:撥款303億港元推動香港創新科技發展,以及約103億港元一筆過補助金於六所大學興建宿舍;以及

(三)32項人事編制的建議,涉及開設68個公務員職位。

  過去一年財務委員會須審議的項目眾多,部分(內容)複雜且具爭議,若以提交予財務委員會的議程項目計算,財務委員會審議一個項目平均需要約1.4小時,較去年平均每個項目需要四小時多,已有十分明顯的改善。我認為主要原因是《議事規則》和《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修訂後,議事效率有所提升。與上年度比較合共節省26.5小時。換言之,今年因為沒有這些「拉布」工具,我們節省了26.5小時。26.5小時有何意義?這相等於一個半月的開會時間,因為我們平均每星期舉行四小時會議,即是等如我們舉行多了一個半月的會議。另一點值得提及的是,政府當局和各黨派願意以協商和務實的態度處理撥款建議。

  議事程序修訂方面,因應去年十二月立法會通過對《議事規則》的多項修訂,以及今年一月財務委員會通過對《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的兩項修訂,我們實施了幾項議事程序的改動,包括:(一)縮短點名表決鐘鳴響時間的議案,無須經辯論付諸表決,這一項節省5.5小時;(二)每名委員就議程項目表達意見,俗稱37A的議案,只准提出一項,去年耗用十二小時,今年只用了三小時,所以節省了九小時;以及(三)刪去動議現即休會的條文,節省十二小時。因此,合共節省26.5小時。

  此外,去年十月,我就會議編排作出主席指示,因應實際情況訂定每次會議時間的長短,包括考慮同日內務委員會會議的預計結束時間,改變過去每次會議為兩小時的硬性規定,令財委會會議的運作更暢順。

  另一方面,行政長官在今年三月公開表示與各黨派議員商議,採取「先易後難」的方式,處理財委會的議程。為了盡快落實有關安排,我隨即以財委會主席身分在會外協調建制及泛民議員,一起商議撥款項目清單上的討論次序,然後向政府反映商議的結果,而政府在過去幾個月都有按「先易後難」的原則提交撥款申請和建議的排序。我認為這個從善如流的做法,有助委員會審議項目時更為順暢。

  不過,我認為財委會的議事效率仍有改善的空間。上年度,即二○一六至二○一七年度,工務和人事編制兩個小組委員會通過的項目中被抽出在財委會再討論的百分比,分別為工務小組委員會有89%及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有79%。這情況當然是不理想。這個年度,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情況較好,由89%下降至50%。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方面則維持一個高水平,有75%。相對以前數屆立法會,這個比例是偏高的。

  我希望大家明白,由於項目已在小組委員會經過詳細審議才來到財委會,委員應集中就政府提供的補充資料發問,或者扼要表達意見,之後便應該表決項目。事實上,設立兩個小組委員會的目的,是希望財委會更有效地利用財委會的會議時間。近年的情況已經令公眾覺得,在很大程度上,兩個小組委員會是形同虛設。

  我亦觀察到很多委員在財務委員會的發言和提問,尤其是在審議人事編制、房屋和交通基建項目的時候,經常糾纏於政策事宜。事實上,政府提出撥款建議前,都會先在事務委員會諮詢委員的意見,相關政策事宜應在事務委員會討論,得到議員的同意才提交到財委會。所以我會容許委員在財委會就政策方面簡略和扼要提出意見。委員如果在財委會花大量時間來糾纏於政策問題,財委會便難以有效處理繁重的議程,最後令一些重要的民生項目受到拖延。

  我想指出,財委會肩負審批政府各類撥款的重要職能,議程非常繁重。當然,有個別議員希望可以無限制地發問,但可惜的是,會議時間並非無限。所以,財委會及時批出撥款,對香港的發展和福祉極為重要。我呼籲委員和官員在會議前作充分準備。議員應仔細閱讀文件,不要在會議上提問文件已提供的資料,在會議上把握討論機會;我亦希望官員聚焦回答議員的提問,雙方合作才能令會議有效和暢順地進行,讓財委會發揮最佳職能。目的是一方面確保公帑用得其所,為市民把關,另一方面能有效率地履行其職能。我亦建議委員和官員利用會議以外的渠道多作溝通,例如對政策事宜有疑問,委員可以要求與官員會晤,或者以書面查詢,以及要求官員提供資料,從而節省寶貴的財委會會議時間。我相信,若各位議員邀約官員時有困難,當時的財委會主席都會努力協助。

  最後,我在此要感謝副主席田北辰和各位議員的協助,以及秘書處同事為委員會繁重的工作提供專業支援。
 
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5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