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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發表最新一期年報(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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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申訴專員劉燕卿今日(七月十七日)向公眾發表二○一七/一八年度的工作報告。過去一年,公署在完成的主動調查、處理的調解個案及收到有關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數字均創出新高。公署提出的建議,近九成獲得部門/機構接納及同意落實。
 
主動調查
 
  在報告年度內,公署完成了12項主動調查,是歷年來最高。公署透過精簡程序及重新調配有限資源,在過去四年把主動調查的數目穩步地從二○一四/一五年的七宗增至二○一七/一八年的12宗。公署透過主動調查探究個案的問題根源,有助制訂長遠改善措施,避免類似的投訴重複出現。
 
調解個案升幅達八成
 
  公署以調解方式處理237宗投訴個案,對比去年數字有近80%的增幅,是公署成立以來的最高紀錄。參與調解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共28個,較去年增加六個。以投訴個案性質而言,大部分成功調解的個案是有關部門或公營機構延誤、沒有採取行動,其次是出錯、意見/決定錯誤,以及監管不力。每宗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約15.7天,當中86.5%的個案在一個月內完成。在有回覆公署問卷調查的投訴人和部門或公營機構中,近九成認同調解達到他們預期的目的。
 
  劉燕卿說:「我們在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以調解方式處理不涉及行政失當,或行政失當情況只屬輕微的投訴,可更有效地運用資源,讓我們騰出人手優先處理主動調查等其他工作,而參與調解的各方亦能建立更和諧的關係,達致彼此滿意的結果。」
    
  為了鼓勵更多政府部門及機構使用公署的調解服務,公署將會在二○一八年申訴專員嘉許獎增設調解獎,期望所涉部門或公營機構與投訴人可以多些直接溝通,尋求雙方都能夠接受的方案,快捷地排解糾紛。
 
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數字創新高
 
  公署接獲達91宗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再次刷新這類投訴的紀錄(去年為85宗)。連同上年度轉入的個案,公署在年度內完成75宗這類投訴,其中33宗發現政府部門或機構有失當之處,而一個常見問題是部門或機構無理拒絕市民索取資料要求。
 
  劉燕卿表示:「在年度內終結的個案中,亦有不少個案顯示部門/機構拒絕公開資料所持的理據不充分。這反映某些政府部門及機構仍然不願意提供資料,又或是對《公開資料守則》的精神及原則欠缺全面了解。近年這類個案有持續增加趨勢,公署會繼續留意政府有關公開資料立法工作的進展。」
 
近九成建議獲部門或機構接納並同意落實
 
  在年度內,公署完成處理的投訴共4 770宗,其中195宗是以全面調查方式處理。公署完成全面調查及主動調查後,提出共209項建議。截至二○一八年七月五日,有186項建議(佔89%)已獲所涉部門及公營機構接納並同意落實,另有23項(佔11%)相關部門及機構尚在研究中。
 
歡迎《道歉條例》生效
 
  多年來,申訴專員一直鼓勵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對向公眾道歉持更開放態度。公署欣悉《道歉條例》已於去年十二月生效。公署在年內處理的投訴個案中,有190宗個案的被投訴部門/機構向投訴人致歉,其中166宗(佔87.4%)是所涉部門/機構在處理投訴過程中或於公署介入後向對方道歉。
 
展望
 
  劉燕卿展望來年工作時說:「我們期望公署的調查工作繼續發揮作用,並會透過不同媒體及公關活動,加深公眾對公署工作的認識。公署會與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和市民協作、相互配合,一同促進公平合理、開明問責的良好公共行政。」
 
  年報全文可於公署網站www.ombudsman.hk瀏覽或下載。
 
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