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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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已委任五位新召集人和七位新成員,加入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委員團),並再度委任一位現任召集人和13位現任成員。
有關的委任是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相關條文作出,名單如下:
新召集人和成員,任期三年(由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Mark Douglas Johnson(召集人)
石永泰(召集人)
鄧貴彰(召集人)
王沛詩(召集人)
阮蘇少湄(召集人)
陳樂信
周嘉亮
李俊豪
李志明
龍雁儀
Christopher Neil Morley
鄧迎章
再度獲委任的召集人,任期一年(由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Catherine Morley
再度獲委任的成員,任期三年(由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陳偉文
鄭振興教授
鄭蕙心
招仲濠
馮漢光
何玉慧
鄺瑞怡
麥兆祥
李家慧
唐維鐘
徐漢文
袁妙齡
張國昌教授
政府發言人說:「財務匯報局是加強規管本港會計專業及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重要機構,其中一個法定職能是就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沒有遵從有關法律、會計及其他監管規定展開查訊。」
「作為按《財務匯報局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委員團的工作對財務匯報局履行其關於查訊的法定職能十分重要。各成員擁有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將為委員團的工作帶來裨益。」
發言人補充:「我們亦藉此機會,衷心感謝即將卸任的召集人麥業成和施熙德,以及成員張永森、Mohan Datwani、丁晨、盧華基和陸楷博士在任期間對委員團作出的寶貴貢獻。」
遇有需要查訊的案件,財務匯報局會從委員團委任一名召集人及四名或以上的成員組成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就有關不遵從規定的事宜,進行查訊。委員會會將有關個案的查訊報告提交財務匯報局,由該局進行審議,並按情況採取跟進行動。
完
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