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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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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蘇偉文博士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林卓廷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剛才多位議員就林卓廷議員提出的議案發言,當中的意見我都聽得很清楚,亦很明白議會對事件的關注,我現在綜合作一個簡單扼要的回應。
 
  鐵路安全是首要的大事,在這方面政府的立場是清晰的,無庸置疑。政府非常關注有關沙中線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中的紮鐵工程。公眾安全至為重要,政府有關部門已按相關法定程序和行政指引着手進行調查,由於未能確定不合標準工程所涉及的範圍是否已予以糾正,以及涉事各方提供的資料有矛盾,故此有需要由一個獲《調查委員會條例》賦予各項權力的調查委員會進行獨立和客觀的調查,以盡速查明箇中實情和建議改善措施。
 
  我在開場發言已指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七月十日指令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第86章)委任調查委員會,就港鐵公司推行沙中線項目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可強制有關人士作供和披露文件,並可訊問經宣誓後的證人。由於各方或會對於涉事工程的某些事實和情況,有很大的爭議,調查委員會具有訊問經宣誓後的證人及盤問這些證人的權力,對於釐清事實是必須的,而證供一般會以公開形式並在其他有關方面的場合下錄取,而有關各方亦有機會盤問證人,以及就證供作出陳詞。
 
  調查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廣泛地包括各方面,相信調查委員會的工作已經可以達到釐清事實和真相的目的。調查會以實證為本,查明在紅磡站擴建部分進行指明的建造工程的事實和情況,亦須就港鐵公司的項目管理和監督制度、品質保證和品質控制制度、風險管理制度、工地施工監督和控制制度及程序、通報政府的制度、內部溝通及與各持份者溝通的制度和程序等各方面進行全面檢討。調查委員會亦會檢討政府的監察和規管機制的涵蓋範圍及該等機制是否完備,以及其執行情況。調查委員會會按調查所得結果,建議適當改善措施,以促進公眾安全和保證工程的質量。
 
  調查委員會將由其委任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准予的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我們預期調查委員會很快便會展開工作,當中會詳細檢視相關的資料,包括中科興業有限公司、泛迅建築有限公司和禮頓提交予港鐵公司的相關文件、相片及有關的資料。由於是公開聆訊,屆時有關資料亦會披露在大眾面前。
 
  林卓廷議員的議案所要求的資料,只是三方向港鐵公司提交的資料,並不包括三方沒有向港鐵公司提交的資料。正如我開場發言所述,該等資料並不完整亦不全面。如果提交的記錄和資料有不清晰甚至有矛盾之處,三方單位或人士便需作出澄清和回應,變相成為就該等記錄和資料進行調查,會令調查失去焦點,甚至可能會影響調查委員會及執法機構的調查工作。我們認為適合和穩妥的做法是讓獨立和法定的調查委員會釐清事實和作出日後改善的建議。
 
  鐵路安全是絕無妥協的空間,政府會密切監察港鐵公司的表現、作出規管和確保鐵路運作安全。
 
  主席,就今次事件,基於已有夏正民法官擔任主席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再加上執法機構的跟進工作,相信事實會水落石出。因此,立法會不須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以命令港鐵公司展示林卓廷議員動議內提及的資料。
 
  主席,我謹此陳辭,呼籲議員反對議案。
 
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