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公共兒童遊樂場
*************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泳舜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答覆:
  ​
問題:
 
  據報,某公共屋邨內有十三個供兒童玩耍的遊樂設施「搖搖騎」日久失修,但政府只更換同一數目的新「搖搖騎」。有市民批評,該等遊樂設施單調乏味,花費二十一萬元有浪費公帑之嫌。另一方面,政府於今年五月成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的其中一項工作,是檢討全港兒童遊樂場的設計,令遊樂場變得「更好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全面檢討和改善現有及新建遊樂場的設計和遊樂設施;如會,詳情和實施時間表為何;
 
(二) 會否改變目前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和房屋署轄下兒童遊樂場的公式化設計,透過舉辦設計比賽或公眾參與活動,收集創意設計意念,為各遊樂場引入更多主題設計和特色、增設使用水和沙等不同大自然物料的遊戲設施,以提供接觸體驗,以及引入符合安全標準的富挑戰遊戲設施;及
 
(三) 鑑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訂明,兒童有權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鑑於有本地團體的意見調查結果顯示,家長普遍認為現時公共兒童遊樂場的設計未能顧及不同年齡兒童的智力及體能發展需要,當局或兒童事務委員會會否審視目前兒童遊樂場的設施能否體現這項兒童權利,以及會否重訂遊樂場設計指引;如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共有640個康樂場地設有戶外兒童遊樂設施。在規劃遊樂設施時,康文署會採用「通用遊樂」概念,以期提供共融、富趣味性和創意的遊樂設施,顧及不同年齡、能力的兒童,以及其家長的需要。康文署亦會盡可能為遊樂場加入主題和一些受歡迎的設備例如攀爬架、滑梯和鞦韆等,提升遊樂場的吸引力,而所有遊樂設施亦需符合認可國際安全標準。在設計個別場地設施時,康文署及相關工程部門會考慮個別場地的地形、面積和實際環境,以及相關區議會的意見等。
 
  康文署一直與關注兒童遊樂設施的團體保持聯絡,並就遊樂場的設計及設施諮詢相關團體及區議會的意見,以持續改善兒童遊樂場設施。為了引入嶄新設計概念,康文署與相關工程部門合作,以「共融遊樂環境概念設計比賽」的優勝作品作為藍本,在屯門公園以先導計劃形式建設一個全新概念的共融遊樂場,並將「水」和「沙」兩項自然的元素納入整個設計當中。兒童可透過場內提供的沙、水、光影、搖擺旋轉設施、攀爬架、敲擊及觸感活動等組件,享受遊戲樂趣,亦能學習到不同的技能,促進他們的身心發展。屯門共融遊樂場預計於二○一八年第三季開放供市民使用。
 
  此外,位於九龍城區的啟德大道公園項目會試行引入社區參與元素,就工程內有關兒童遊樂設施舉辦工作坊,收集當區兒童及其他居民的意見,並會在符合政府採購規則及程序下,盡量將收到的意見付諸實踐。
 
  康文署及相關工程部門會總結及參考上述先導計劃和社區參與的推展經驗,並繼續聽取關注兒童遊樂設施的團體和組織,以及區議會的意見,以考慮在其他合適的地點及工程項目引入相關的做法。
 
  除了注重遊樂場硬件外,康文署亦與不同團體合作,在遊樂場舉行主題性的同樂日,鼓勵一家大小積極參與遊戲和活動,同時為公園加添活力,例如去年舉行以飛盤、繪畫、嬉水和模型車等為主題的「玩轉公園日」,以及在大型公園舉辦的「全民定向@公園」活動。
 
  根據運輸及房屋局的資料,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在其轄下公共屋邨,以「綜合社區休憩遊樂」的概念,為不同年齡組別的使用者提供休憩康樂設施,包括兒童遊樂設施。舉例來說,房委會會盡量在同一個休憩區設置兒童遊樂設施,以及長者健身器材、太極園地、涼亭等其他設施,讓需要看顧同行的兒童的成年人亦可在同一地方使用康樂設施。
 
  房委會一向本着實而不華、符合國際安全標準的原則設計兒童遊樂場,並選用耐用和易於維修保養的物料。房委會亦會就個別可行項目舉辦公眾參與活動,收集持份者對擬建遊樂設施的意見。在新建公共屋邨入伙後一年,房委會會進行完工後檢討和意見調查。
 
  此外,為了維持公共屋邨居民的舒適、健康和安全生活環境,房委會和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會不時收集居民及持份者的意見和需求,以持續改善兒童遊樂及其他屋邨設施,並在可行情況下在合適位置更新或優化各類遊樂設施。
 
  透過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會議,屋邨居民代表和其他持份者,包括當區區議員,可參與檢視更新邨內遊樂設施的需要。在更新遊樂設施時,房委會會考慮個別屋邨的人口結構變化、現有設施的使用狀況、環境限制和日後維修保養事宜等因素,設置合適的設施,滿足居民的需要。
 
(三)正如先前所述,康文署一直致力在轄下遊樂場地提供不同類型的遊樂設施,供不同年齡和能力的兒童使用,讓他們透過遊樂設施學習不同技能,加強與人互動及探索周邊事物,協助他們身心得到均衡發展。
 
  康文署的兒童遊樂場大部分均設有供二至五歲,以及五至十二歲兩個年齡組別的兒童使用的遊樂設施。此外,不少兒童遊樂場(例如鰂魚涌公園和沙田公園)包含了共融遊樂的設計元素,可供殘疾及健全兒童一同使用。共融遊樂設施種類多元化,例如有不同形狀的玩樂板及活動組件,讓有視力障礙的兒童觸摸、有活動組件可敲打出聲音、有轉換平台或斜道,方便使用輪椅的兒童登上設施與其他兒童一起玩耍。這些設施可讓傷健兒童在和睦愉快的環境中玩耍和成長,也有助孩子的身心發展。
 
  康文署在策劃大型公園工程內的兒童遊樂場和翻新主要公園的兒童遊樂場設施時,會參考海外兒童遊樂場的範例、引入社區參與元素,以及與工程部門緊密合作,務求採用更多富創意、挑戰性及共融的遊樂設施,以回應兒童需求。



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