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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從澳門即將關閉賽狗場領養格力犬特別進口檢驗檢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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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近日有市民欲從澳門一所即將關閉的賽狗場領養格力犬,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已完成對有關狗隻來港的風險評估,並與澳門當局達成協議,在確保本港公眾及動物健康的情況下,讓本港市民從澳門領養有關格力犬的進口得到特別安排。
 
  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規例》(第139A章)及《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的規定,任何人進口活生動物到香港,必須事先向本署申領特別許可證,以預防動物疾病傳入本港,保障公眾健康。就貓狗的進口,本署根據狂犬病出現的風險,將各地區分成三個組別。在決定上述組別時,本署會參考世界動物衞生組織的動物疫情監控情況,以及其他相關因素。
 
  澳門現時屬於第三組別,申請人必須事先向本署申請特別許可證,提交合規格的犬隻疫苗注射紀錄,才會獲登記預留檢疫設施,該等設施為先到先得。申請人須辦妥一切入口要求,方可將犬隻付運來港。基於需求殷切,現時輪侯犬隻檢疫設施需時約四至五個月。由第三組別國家或地區入口的貓狗均須在抵港後於已預約的檢疫設施接受不少於120天的隔離檢疫。由於該賽狗場將於本年七月二十一日關閉,欲申請領養有關狗隻的市民循現行機制並不能有足夠時間辦領進口狗隻來港的手續,因此漁護署作出以下特別安排,以協助有意申請者進行領養。
 
  根據港澳雙方的協議,該些將進口香港的格力犬,須持有官方狂犬病注射及其他傳染病的官方預防針注射紀錄,包括犬瘟熱、犬病毒性肝炎及犬病毒性出血腸炎。狗隻在狂犬病注射最少30天後在澳門官方抽血及送漁護署指定化驗室檢驗狂犬病抗體水平以證明符合本署要求。申請人須安排狗隻自抽血後於澳門境內逗留不少於90天,並要取得澳門政府向有關狗隻發出的出口健康證明書。
 
  申請人須於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漁護署提供有關狗隻的狂犬病抗體水平報告及預防針注射證明書,以申請特別許可證。狗隻到港時必須符合有關特別許可證的進口條款,來港後則須進行不少於30天的家居隔離。
 
  市民如有查詢,請致電2150 7141或電郵至fopc2@afcd.gov.hk與本署聯絡。
 
  漁護署一直呼籲有意畜養寵物的市民以領養代替購買。為保障動物福利,市民在畜養寵物前「停一停 諗一諗」,包括衡量家居環境、生活模式及家庭情況等是否適合有關寵物,以及是否作好準備做個負責任的主人。
 
2018年7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