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毛孟靜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多謝主席,剛才多位議員就毛孟靜議員提出的議案發言,其中部分意見我早前在開場發言時已作出回應,在此我不再一一重複。我希望簡要總結作一個整體回應。

  首先,我希望指出今天動議議案辯論的焦點是沙中線(沙田至中環線)土瓜灣站結構牆內其中一層鋼筋被削薄事件及關連事宜。就土瓜灣站事件,港鐵公司提交的報告已經大致交代事件經過、承建商未有按照已批核之圖則施工的情況、受影響的範圍、承建商未有做好工程監督、修復方案等等。今次事件對土瓜灣站的整體結構完整性,以及整個項目的工程計劃時間表,並無影響。報告亦公開予公眾參閱,而相關人士對事實並無爭議,情況與紅磡站事件不同,因為後者承建商與分判商各執一詞,因而無法作出明確判斷。正因如此,按本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進行獨立調查是有其必要。

  在土瓜灣站事件中,承建商涉嫌隱瞞牆身闊度不符合合約的要求,更加擅自更改圖則,删減牆身的鋼鐵,不但違規,事後亦沒有主動向港鐵公司報告,及至傳媒報道後才不得不承認錯誤,必須予以譴責及追究。港鐵公司前線人員得悉事件後理應及早介入及向上級匯報,但有關人員並沒有做到。港鐵公司就工地監督方面未盡完善,以致未能督促承建商以符合程序的方法修復問題牆面而其後出現移除部分鋼筋的情況,顯示港鐵公司內部溝通及管理嚴重不足,下情不能上達,甚至在出現移除部分鋼筋事件後港鐵公司仍未能發現事件及進行糾正行動。

  港鐵公司及承建商均承認整件事件承建商有程序不依、港鐵公司無法在監督過程中發揮應有的功能,通報機制亦有待改善。政府會就事件繼續查找不足,以確保鐵路安全和質量,讓市民重拾信心。

  至於使用回填物料用以提供重量,以抵消地下水對建築物所造成的浮力的設計,是善用建築期間所產生的惰性物料作回填的環保措施。雖然如此,港鐵公司未能適時向路政署上報,令人失望,需要改善。

  就土瓜灣站事件以至沙中線項目,如果證實是因港鐵公司的疏忽引致,政府會就事件導致的損失向港鐵公司索償,當中包括扣減港鐵公司的項目管理費。

  就承建商及分判商在是次事件的表現,我們會將個案轉介發展局,根據規管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的守則,採取適當的規管行動。

  在改善項目管理和相關制度方面,政府已經要求港鐵公司就工地監管制度及通報機制進行全面檢討。港鐵公司亦已在六月二十一日宣布,由港鐵公司常設的工程委員會,檢討沙中線全部工程的管理程序,並聘請顧問協助,期望三個月內完成工作。路政署亦已於六月十九日成立由路政署署長領導的工作小組,檢討政府對沙中線項目的監管機制,並就短期和長期的改善方案提出相關建議和跟進。

  政府按《調查委員會條例》就紅磡站事件成立的調查委員會,調查範圍將包括檢視港鐵公司現行的工程監管制度及對其提出改善建議,而有關的檢視結果及建議同樣適用於土瓜灣站事件。調查委員會亦會檢視政府的監察和規管機制。

  此外,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將於七月六日召開特別會議,詳細討論土瓜灣站及會展站的工程問題,令議員及公眾對事件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應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的邀請,我本人及港鐵公司主席和高層均會出席會議,回應議員的提問。 

  因此,在事件始末清晰而毫無爭議、而政府及港鐵公司都承諾跟進和作出改善的情況下,並無必要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成立委員會調查土瓜灣站事件。

  鐵路是香港公共運輸系統的骨幹,鐵路建造質量、鐵路安全是首要的先決條件,絶無妥協的空間。所有鐵路建設,包括沙中線,都必須要在完全符合建造規格、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能開通。政府團隊亦會密切監察、規管和確保鐵路運作安全。

  主席,政府團隊處理事件一向秉持公開透明、開誠布公,基於已經有(一)夏正民法官擔任主席的調查委員會;(二)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三)路政署署長領導的工作小組;(四)鐵路公司常設的工程委員會全面和多層次的調查、檢討和跟進工作,相信事實的全部將會水落石出。因此,立法會沒有必要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設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土瓜灣站事件,懇請議員投票反對議案。

  多謝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