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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8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議員修正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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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8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林卓廷議員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正如我剛才恢復二讀發言時表示,政府知道有部分議員對制定十年作為司機證有效期的建議表示關注。擬議修正案從政策角度而言並無必要,有關議題亦已於法案委員會作詳細討論。請容許我在這裏再次解釋一次政府的立場,好讓各位議員釋懷。

  在制定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證有效期為十年的建議時,政府已充分考慮的士及公共小巴業界的意見。多年來,業界均表示司機證應有較長的有效期,而且應與其他證明文件的一般有效期看齊。當政府就具體方案諮詢的士及公共小巴業界時,業界對訂明司機證的有效期為十年的建議表示支持。當然,剛才易(志明)議員亦有提及喜出望外,但我們做事從來以公眾利益和扶持業界發展為目的。業界指出司機均屬成年人,其容貌在十年間不會有太大變化,當然在一些例外的情況,可能出現我們想像不到的情形。但整體而言,一些重要的證明文件,例如:旅遊證件、相關的身份證其實都以十年為基準。正如我剛才所說,司機證的有效日期應與這些重要證明文件看齊。

  此外,因應建議較長的有效期,政府一直有注意到司機證耐用程度的重要性。經參考駕駛執照的現行規格及諮詢政府物流服務署,運輸署將選用更為耐用的物料製作司機證,以增加對司機證的保護及減低褪色的機會。在審批司機證製作承辦商的申請時,運輸署會進行質素檢查,以確保司機證的格式符合新規格要求,而所用之物料亦須符合持久耐用之原則。

  最重要的是,正如我剛才在恢復二讀發言時表示,政府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已承諾,政府會於司機證新規格實施後三年檢視司機證的印製質素。如經檢視後發現大部分司機證的印製質素未如理想或證上資料褪色情況嚴重,運輸署署長屆時可藉憲報公告方式指明的士司機證和公共小巴司機證的新設計,以要求司機於十年有效期屆滿前更換司機證。此舉能確保司機證上的資訊清晰易見,便利乘客確認司機身分及提升司機的專業形象。

  剛才易議員都提及對未來司機證電子化的建議,政府同意可以透過科技提升的士服務質素。運輸署轄下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亦正就利用科技提升的士服務質素進行探討。如果有關建議獲業界和市民支持,我們可以日後繼續跟進。

  法案委員會會議亦備悉政府的立場,亦認為建議的檢視安排恰當,可回應委員就有效期年期的關注。我們理解部分議員剛才表達的擔心,但相信早前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易議員和我早前提出政府所採取的措施是足以處理相關情況。因此,擬議修訂並無必要,我懇請各位在席議員反對有關修正案。

  多謝主席。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