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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複製香港流通紙幣作拍攝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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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區諾軒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早前,一名電影道具製作公司東主和一名物流公司職員管有二十二萬張印有「道具」字眼的紙幣複製品,因而被裁定管有流通紙幣的偽製品罪成,判囚四個月、緩刑兩年執行。該案件引起電影業人士及公眾高度關注有關法例未能與時並進、令電影業從業員無所適從,而且忽視電影業使用逼真道具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及去年獲金融管理專員書面同意的複製香港流通紙幣申請宗數,並按複製品用途以下表分類列出;
 
用途 過去五年 去年
製作教科書    
製作廣告    
製作電視節目     
製作電影    
其他     
總數 250  

(二)過去五年,因管有紙幣偽製品而被(i)檢控及(ii)定罪的人數分別為何;

(三)鑑於電影服務統籌科的職責之一是為拍攝電影所需的許可證申請提供一站式服務,過去五年該科有否就複製紙幣申請向電影業提供協助;如否,會否立即提供該服務;

(四)鑑於現時申請複製香港流通紙幣的程序涉及多個機構(包括金融管理專員、擁有紙幣圖像設計版權的發鈔銀行和香港政府,以及規管複製過程、複製品的保管及銷毀事宜的警方),當局會否設立中央平台處理該類申請、簡化申請程序,以及縮短處理申請所需時間;及

(五)鑑於有電影從業員指出當局批准複製紙幣的某些條件嚴苛(例如複製品的面積須小於或大於真鈔20%),導致電影的質素因道具失真而下降,當局會否檢視並放寬有關條件,以便電影製作人可使用更逼真的道具紙幣?

答覆:

主席:

  經諮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保安局,我現回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去年全年及今年(截至六月十五日)獲金管局書面同意的複製香港流通紙幣個案,按複製品用途表列如下:
 
用途  過去五年
(2013–2017年)
2017年
全年
 2018年
(截至6月15日)
製作教科書  94 16 7
製作廣告  42 7 3
用真鈔拍攝電視節目或電影  71 28 23
用道具鈔票拍攝電視節目或電影 1 0 3
其他 42 7 5
總數 250 58 41

  二○一三年一月至今年六月十五日,金管局共收到九宗申請製作道具鈔票,共有四宗獲批准、一宗不獲批准、兩宗申請人因不同原因(例如拍攝計劃有變)撤回申請,及另外兩宗正在處理。而該宗申請不獲批准的原因,是因為申請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尺碼的道具鈔票樣本。

(二)過去五年涉及《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00條「涉及保管或控制偽製紙幣及硬幣的罪行」的檢控及定罪人數表列如下: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檢控人數 13 7 2 5 6
定罪人數 12 6 2 2 6

(三)創意香港轄下的電影服務統籌科(統籌科)一直致力擔當橋樑角色,與相關部門及機構聯絡,為業界解決拍攝疑難。統籌科過去亦曾接獲業界就使用道具貨幣作拍攝用途的查詢。從二○一三年至二○一八年四月期間,統籌科共收到十三宗有關使用道具鈔票作拍攝的查詢,當中八宗是電影製作,統籌科當時亦建議攝製隊根據相關法例向金管局查詢及提出申請。
  
  因應近日影視業界對申請複製香港流通紙幣作拍攝用途提出的關注,統籌科積極作出跟進,與各個行業協會聯繫,聽取意見。在六月十九日,統籌科安排業界與金管局與警方直接會面,讓業界進一步和更充份了解相關申請守則的情況,務求在切合業界訴求和有效防止罪案中取得適當平衡。在會上,金管局因應業界的關注,同意簡化申請程序及推出便利申請的措施,詳情見下文(四)。

(四)《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3條規定,任何人未經金融管理專員書面同意而在任何物質上,以正確或不正確的比例複製任何香港流通紙幣或其任何部分,即屬犯罪。如欲複製香港流通紙幣,申請人須向金融管理專員提出申請,並於獲金管局書面批准後,向紙幣的設計版權持有人申請使用其設計。

  一般而言,金管局會在確定資料齊備及道具鈔票的樣本格式符合規定後,在大約兩周內完成審批並發出書面批准。金管局會提供版權持有人及警方的聯絡資料予申請人,亦會將同意書抄送版權持有人及警方,方便後續的工作。一向以來金管局都有就市民的查詢或申請,以書面提供相關指引和條款。

  就業界對申請事宜的關注,在上文所述統籌科安排六月十九日的會議上,金管局已與業界會面及商討有關可行的簡化措施,包括將製作道具鈔票的一般指引和條款上載金管局網站首頁,令申請人可以更方便取得相關資訊。金管局稍後更會在申請指引附上「道具鈔票」的尺寸範本,並列出「道具鈔票」設計和字樣方便市民分辨;指引亦會提供申請表格。

  金管局只能審批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3條提出的複製香港流通紙幣申請;上述條例是針對偽幣及相關罪行(包括複製鈔票)以保障市民。由於鈔票的設計版權是屬於發鈔銀行或特區政府,申請人需要向版權持有人提出申請並獲得同意才可以使用。為了防止道具鈔票流出市面導致市民蒙受損失,金管局及警方要求業界審慎處理,妥善儲存。至於監管、存檔、銷毁道具鈔票,則由警方執行。金管局會檢討以上簡化措施的成效,並繼續與業界評估和研究設立中央平台處理該類申請的可行性和效能。

(五)上述《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03條的目的是針對偽幣及複製鈔票,以保障市民。而現行複製香港流通紙幣的大小規定是為了方便市民清楚地辨認鈔票的真偽,以免受騙或誤將複製品當成真鈔,以致蒙受金錢損失。因此訂立相關複製紙幣的條件有其實際需要。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