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沙田至中環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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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卓廷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由二○一○年七月至二○一二年五月期間,本會財務委員會分別通過撥款,以進行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工程項目下的多項工程,包括:(1)銅鑼灣避風塘內的保護工程(58TR)、(2)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內的保護工程(59TR)、(3)鐵路建造工程的前期工程(63TR)、(4)非鐵路建造工程的前期工程(64TR)、(5)主要鐵路建造工程(61TR),以及(6)主要非鐵路建造工程(62TR)。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每項上述工程而言,(i)最初預算開支及分項開支、(ii)最新預算開支/最終實際開支及分項開支,以及(iii)引致兩者有差距的原因為何;

(二)每項工程的(i)總承建商及(ii)分判商的名稱;及

(三)鑑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受政府委託進行沙中線的建造工程、測試工作、試行運作,以及提供管理和監督服務,政府如何監察該公司進行該等工作;該公司就工程進度及工程不正常狀況向政府匯報的機制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卓廷議員問題的三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就沙中線每項工程而言,(i)最初預算開支及分項開支、(ii)最新預算開支/最終實際開支及分項開支,以及(iii)引致兩者有差距的原因載列於附件一。
  
  就沙中線工程項目61TR及62TR,自去年十二月收到港鐵公司就沙中線主要工程的最新造價估算後,路政署已在其「監察及核證顧問」(監核顧問)的協助下與港鐵公司舉行多次會議,嚴格審核港鐵公司提供的資料,並按照對政府工務工程估算的一貫做法,嚴格審視估算所涉及的假設和基礎,以確定是否有足夠理據支持港鐵公司的估算。由於沙中線項目涉及多個工程合約,需要詳細審核的資料數量龐大,路政署亦要求港鐵公司提供更多資料作詳細審核,有關的審核工作仍在進行中。在完成詳細審核後,政府會向立法會尋求增加撥款以繼續推展沙中線工程。

(二)58TR是「沙田至中環線-鐵路建造工程-保護工程」,總承建商是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而主要分判商是顯豐工程有限公司。

  59TR是「沙田至中環線-鐵路建造工程-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內的保護工程」,總承建商是俊和-利達聯營,而主要分判商包括Sambo E & C Company Limited,伍利錢地基工程有限公司,鍾明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天和工程有限公司等。

  63TR及64TR分別是「沙田至中環線-鐵路建造工程-前期工程」和「沙田至中環線-非鐵路建造工程-前期工程」。主要合約的總承建商及主要分判商的名單載列於附件二。

  61TR和62TR分別是「沙田至中環線-鐵路建造工程-餘下工程」和「沙田至中環線-非鐵路建造工程-餘下工程」。主要合約的總承建商及主要分判商的名單載列於附件三。

(三)政府一直有機制密切監督港鐵公司的工作,包括透過路政署署長領導的「項目監管委員會」,每月與港鐵公司的工程總監舉行會議以檢討項目進度,並對相關採購活動、招標後的成本控制和有關合約申索的處理進行監察。港鐵公司每月向路政署提交進度報告,匯報沙中線項目的最新進展和財務狀況。此外,路政署每月均與港鐵公司舉行「項目統籌會議」及「項目進度會議」,以監察推展項目的各項工作及進度,處理在設計、建造和環境方面對項目的進度和時間表或有潛在影響的事項,以及與其他項目的銜接事宜等。透過上述三層架構的安排,任何涉及對沙中線工程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情例如工程進度、開支及安全等的情況,港鐵公司都需要向路政署作出匯報。路政署亦聘請了監核顧問,協助署方進行監察工作和定期審核,向路政署匯報項目的進度有否存在滯後的風險,並就港鐵公司建議的追回施工進度措施是否合適向路政署提供意見。路政署署長每月亦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局長)舉行項目進度會議,並且提交報告,向局長匯報項目的進度,以及按需要提出任何與推展項目相關的重要事宜。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