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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控煙辦加強控煙執法工作(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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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控煙辦公室(控煙辦)今日(六月二十六日)舉行控煙執法宣傳行動,提醒市民遵守法例,不要在禁止吸煙區吸煙,亦呼籲場所管理人落實執行禁煙措施,確保室內公眾地方無人吸煙,保障員工和顧客的健康。
 
  控煙辦為加強控煙執法工作,去年十二月成立由退休警務人員組成的專責隊伍,有效加強尤其於晚間或公眾假期,以及一些違例吸煙情況較嚴重地點的控煙執法工作。控煙辦亦已在世界盃舉行期間,加強酒吧及熟食中心等地點的違例吸煙執法行動。
 
  控煙辦發言人表示:「退休警務人員曾接受專業訓練,並有豐富的執法知識和經驗,非常適合擔任控煙督察的工作。他們亦可把以往的執法經驗應用於控煙工作上,加強控煙督察團隊的整體執法能力。」
 
  專責隊伍執法工作成效顯著,自成立至今年五月,共巡查超過3,300個地點,並檢控超過1,300名違例吸煙人士。
 
  發言人指出,執法是控煙工作中重要一環。《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規定,任何人不得於禁煙區內吸煙或者攜帶燃點著的香煙、雪茄或煙斗,違者定額罰款 1,500元。法定禁煙區範圍包括所有食肆處所的室內地方、室內工作間,公眾場所內的室內地方及部分戶外地方。
 
  在二○一七年,控煙辦共進行超過33,000次巡查,期間向超過9,800名違例吸煙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
 
  控煙督察在法定禁煙區巡查期間如果發現有人違例吸煙,會不予警告而直接票控。若被票控,請與執法人員合作,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和其他所需資料,否則可能會被加控「不遵從要求提供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或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項,最高罰款10,000元。
 
  發言人提醒:「法律賦權場所管理人執行禁煙規定。由於違例吸煙是一瞬間的行為,所以由場所管理人採取行動以阻止違例吸煙行為會更為有效。如市民在禁煙區發現有人吸煙,可即時向場所管理人投訴,要求場所管理人執行禁煙條例。」
 
  市民亦可致電2961 8823或1823向控煙辦作出投訴。控煙辦會跟進調查個案,並安排巡查執法。
 
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1分
即日新聞  

圖片

衞生署控煙辦公室高級醫生林民聰醫生(左)和高級控煙督察關頌海今日(六月二十六日)舉行簡報會,介紹為加強控煙執法工作而成立,並由退休警務人員組成的專責隊伍。
衞生署控煙辦公室今日(六月二十六日)舉行控煙執法宣傳行動,提醒市民遵守法例,不要在禁止吸煙區吸煙,亦呼籲場所管理人落實執行禁煙措施,確保室內公眾地方無人吸煙,保障員工和顧客的健康。
衞生署控煙辦公室今日(六月二十六日)舉行控煙執法宣傳行動,提醒市民遵守法例,不要在禁止吸煙區吸煙,亦呼籲場所管理人落實執行禁煙措施,確保室內公眾地方無人吸煙,保障員工和顧客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