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違規於晚間在尖沙咀建築地盤進行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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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沙咀中間道一個商業大廈地盤早前被發現違規在晚上進行建築工程,其總承建商香港建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今日(六月十二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12,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去年六月收到投訴後突擊巡查上述地盤時,發現該地盤在晚上七時後違規使用機動設備,包括混凝土攪拌車繼續進行地基工程。環保署在完成調查及蒐證後,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負責該地盤的總承建商。
   
  《噪音管制條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建築工程應盡量安排在日間及非假日時段進行,減少對周遭人士造成滋擾。建築工程若有必要在限制時間內(即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段)進行,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經評估符合法定要求及獲發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獲批許可證的工程亦須按照規定,在施工時只可使用訂明的機動設備,並落實消減噪音措施,將噪音影響減至最低,否則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則可處罰款二十萬元。



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