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社會保障金額人士本月獲發一次性額外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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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星期五(六月十五日)向領取社會保障人士,包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長者生活津貼(包括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包括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受惠人,發放一次性額外款項。

  社署發言人今日(六月十二日)表示,有關安排是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所公布的與市民分享經濟成果措施之一。在五月十日(即立法會通過《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當日)合資格領取上述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將符合資格領取一次性額外款項。綜援受助人獲發放的一次性額外款項,相等於按其所屬綜援類別領取的兩個月標準金額。至於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長者生活津貼(包括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包括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受惠人則會獲發放額外兩個月津貼。
   
  此外,立法會亦已通過「關愛共享計劃」所需的款項。在「關愛共享計劃」下,如領取社會保障人士所得的一次性額外款項不足四千元,社署會為他們發放款項以補足差額至四千元。具體而言,有關安排一般適用於下列的社會保障金額:
 
社會保障金額 受助人類別                  兩個月
額外款項
金額
兩個月
額外款項與4,000元
的差額
總獲發款項
高齡津貼 - 2,690元 1,310元 4,000元
普通傷殘津貼 - 3,440元 560元
綜援 有三名健全成人/兒童的家庭中的一名健全成人 3,950元 50元
有四名或以上健全成人/兒童的家庭中的一名健全成人 3,520元 480元
有四名或以上健全成人/兒童的家庭中的一名健全兒童 3,920元 80元
  
  社署已獲撥款七十四億四千七百萬元實施上述安排。有關的一次性額外款項(包括上述的差額款項)將以現行發放綜援或公共福利金的方式(即一般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指定的銀行戶口)支付,領款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領款人如有查詢,可致電社署熱線電話2343 2255,或與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聯絡。



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