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提交決議案推行政府綠色債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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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向立法會提交決議案,授權政府借入不超過1,000億港元的款項或等值款項,以推行政府綠色債券計劃(計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六月六日)說:「透過鼓勵集資者以香港的資本市場為綠色項目融資,這個計劃能推動綠色金融在香港的發展,亦能加深投資者的認識,以及壯大本地綠色投資者基礎。」

  他說:「近年,全球投資在環保項目的業務增長迅速。我有信心金融業界會把握綠色金融的機遇,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並打造香港成為區域綠色金融樞紐。」

  計劃下發債所得將撥入政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為帶來環境效益的工務工程提供資金,以顯示政府對可持續發展的支持,以及應對氣候變化和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決心。

  計劃將符合廣受環球投資者認可的綠色債券發行指引或標準。政府擬跟從市場的優良做法,為計劃進行獨立評審,以驗證及/或認證計劃下的個別發行框架符合綠色債券發行標準,為其他潛在綠色債券發行人樹立榜樣。

  計劃的借款上限建議設定在1,000億港元,以推動綠色金融在香港的持續發展。借款上限是指任何時間在計劃下未清償的本金額,即已發行債券的本金額減去已到期債券的本金額。

  劉怡翔續說:「在獲得立法會通過有關的決議案後,我們會盡快落實計劃,以便在本財政年度內發行首批政府綠色債券。」

  香港金融管理局將協助政府在計劃下推行綠色債券發行工作。
 
  為推動綠色金融在香港的發展,行政長官在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將帶頭在二零一八/一九財政年度發行綠色債券;其後,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八/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推出借款上限為1,000億港元的計劃,以便發行首批政府綠色債券。

  視乎立法會就有關立法過程的討論,政府將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動議有關決議案。



2018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