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無牌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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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四名自稱醫療人員的南韓籍人士,與兩名涉嫌任中介的香港女子,前年涉嫌將本港某酒店當作醫療診所,在網上刊登廣告招攬顧客,並在酒店內為顧客進行整形手術前的醫學檢查。該四名南韓籍人士其後被控未經註冊為醫生而執業(俗稱「無牌行醫」)等多項罪名。關於外籍人士在港無牌行醫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當局接獲多少宗涉及外籍人士在港無牌行醫個案,並按國籍列出分項數字;當中被檢控及定罪人數分別為何;
 
(二)第(一)項所述個案有否涉及中介公司;如有,詳情為何;
 
(三)過去三年,有否接獲涉及外籍人士在港無牌行醫的醫療事故報告;如有,詳情為何;市民可經哪些途徑,向對方追究責任;哪個政策局或政府部門專責受理市民有關投訴;
 
(四)有何措施警惕市民,接受與整形手術相關醫療服務前,應先查證為其提供服務的人士,是否已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註冊的醫生;
 
(五)鑑於市面不時有中介公司舉辦講座,誘使本港市民參加跨境/跨國整容團,當局有否統計現時香港有多少間中介公司從事該等業務;會否研究立法規管整容中介公司以加強保障市民;及
 
(六)鑑於《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規定醫生不可宣傳業務,外地醫生來港向病人提供諮詢服務有否受到類似的限制及規管;如有,詳情為何;如否,當局有否研究修例以堵塞漏洞?
 
答覆:
 
主席:
 
  就謝偉俊議員的問題,我現答覆如下。
 
(一)至(三)如接獲懷疑無牌行醫投訴,衞生署會轉介警方跟進,並在有需要時提供專業支援。於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衞生署共轉介了67宗懷疑無牌行醫個案給警方。
 
  由於所涉及的個案進度有所不同,政府現時沒有備存涉及外籍人士在港無牌行醫個案的數字、當中被檢控及定罪人數,以及有否涉及中介公司的資料。
 
  如市民懷疑有人無牌行醫可向警方舉報,如有需要衞生署會向警方提供專業支援。
 
(四)衞生署透過多種媒介,如電視、電台、報章及網站等,向市民發放一些關於美容程序的資料及所涉風險,加深他們對這方面的認識。另外,衞生署就一些常見的美容程序製備了單張及小冊子,內容包括提醒市民一些美容程序只應由本地註冊醫生施行(例如涉及注射的程序),而本港註冊醫生名單可於香港醫務委員會的網頁(www.mchk.org.hk/tc_chi/list_register/doctor_list.php)查閲。有關詳情可瀏覽衞生署網頁(www.dh.gov.hk/tc_chi/useful/useful_medical_beauty/useful_medical_beauty.html)。
 
(五)食物及衞生局和衞生署沒有備存從事有關跨境/跨國整容業務中介公司的數字。上文就問題第四部分之答覆已載列現時政府關於加深市民認識美容程序所涉風險的措施。
 
(六)香港醫務委員會頒布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旨在向香港的註冊醫生在專業操守方面提供指引。該守則並不適用於非在港註冊的人士。
 
  另外,《醫生註冊條例》第28條列明,除第28(3)條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從事內科或外科執業,或對某人進行任何醫學診斷、訂明任何醫藥治療或施行任何醫藥治療(包括外科手術)而導致該人受人身傷害,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最高刑罰為可處監禁七年。



2018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