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對單親家庭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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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心理學家指出,來自單親家庭的兒童容易產生複雜情緒,因此較容易做出極端的行為。另一方面,自政府於二○○四年停止向五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單親中心發放資助後,單親家庭所需服務由社會福利署(社署)轄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中心)提供。然而,有關注單親家庭的團體向本人反映,服務中心提供的服務缺乏針對性,未必切合單親家庭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過去三年,每年全港單親家庭數目及其子女的總數;若有,數字為何;過去三年,服務中心處理的求助個案當中,涉及單親家庭的個案的數目及百分比;

(二)向服務中心求助的單親家庭需要甚麼支援,以及服務中心向它們提供甚麼服務;

(三)服務中心向來自單親家庭並有情緒問題的兒童提供甚麼支援;

(四)過去三年,有否檢討現行向單親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是否足夠及有關安排是否適切;若有,結果為何;

(五)鑑於社署計劃於本財政年度內於港島、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及新界西每區設立一個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共享親職支援中心,專職為離異父母及其子女提供服務,該等中心的設立時間表及其提供的服務的詳情為何;及

(六)會否考慮重新資助非政府機構開設單親中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我現就問題的各部分綜合答覆如下:

(一)根據二○一一年人口普查及二○一六年中期人口統計的結果,本港的單親人士數目以及單親人士的18歲以下子女數目如下:
 
  二○一一年(註一) 二○一六年(註一)
單親人士數目 81 705 73 428
單親人士的18歲以下子女數目 103 937 93 943
註一: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主題性報告:單親人士》報告內的表8.1及表8.2載有二○一一年及二○一六年的單親人士數目及單親人士的18歲以下子女數目。

  過去三年,社會福利署(社署)轄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中心)涉及單親家庭的個案數目及其佔所有個案的百分比表列如下:
 
年度(註二) 涉及單親家庭的個案 佔所有個案的
百分比
二○一五至一六 4 312 百分之十七點五九
二○一六至一七 4 134 百分之十七點一五
二○一七至一八 4 260 百分之十七點零七
註二: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及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為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個案數字,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則為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個案數字。

(二)及(三)單親家庭個案所需要的支援包括管教子女的技巧、鞏固親子關係、處理兒童情緒問題,以及家長和其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等。

  服務中心關注單親家庭的服務需要,並透過及早識別和介入,提供適時支援,以提升家庭的正面功能。服務中心為單親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如下:

綜合家庭服務

  服務中心為有需要的個人或家庭(包括單親家庭及來自單親家庭並有情緒問題的兒童)提供一系列預防、支援和補救性的福利服務,包括家庭生活教育、親子活動、諮詢服務、義工培訓、外展服務、小組及活動、深入輔導、經濟援助及轉介服務等。為切合單親家庭的需要,服務中心會舉辦特別為他們而設的小組及活動(例如互助小組和講座等),為他們提供適切的服務(包括如何有效教養子女、處理兒童情緒問題及積極面對生活挑戰等)。

  另外,如有關兒童因情緒問題而受困擾,服務中心的社工會因應他們情況,提供適切的支援,包括深入的情緒輔導。如兒童經社工評估為有需要接受臨床心理服務,社工會作出轉介,讓有需要的兒童獲得合適的心理輔導服務。

家庭支援計劃

  社署透過服務中心及相關服務單位提供更深入的支援和外展服務,主動接觸及提供服務予那些難於接觸而有需要的個人或家庭,例如易受家庭暴力、精神病和社會疏離問題影響而又不願意求助的家庭(包括單親家庭)。

(四)及(六)過去三年,社署並沒有就向單親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進行檢討,惟社署曾於更早的時間委託香港大學進行一項家庭服務檢討顧問研究,其檢討的範疇包括為單親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在檢討的過程中,顧問團曾與單親中心的服務使用者會面,搜集他們的意見。

  檢討報告指出以小規模獨立方式運作的中心(包括於二○○四年社署停止發放資助的五間單親中心),其服務和資源運用出現一定程度的分割及重疊,因而未必能符合成本效益,其地點亦未必方便大部份使用者。整體而言,顧問團建議以綜合模式提供家庭服務,基本原則包括:「方便使用」、「及早識別」、「整合服務」和「夥伴關係」。此類由社署或受資助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把傳統的家庭服務引入以社區為基礎的概念,並透過匯聚較大的資源,延展服務時間,相比獨立運作的單親中心,能更有效地提供更方便的支援服務予有需要的家庭,包括單親家庭。

  因此,社署沒有計劃重開單親中心,惟社署會繼續致力透過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服務模式為單親家長/家庭提供整合的服務,包括除了提供單親中心的服務外,亦提供單親中心所沒有的額外服務(例如提供深入輔導和安排接受臨床心理輔導等)。

(五)社署計劃最早於二○一八年第四季設立五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共享親職支援中心,專職為離異父母及其子女提供服務,包括共享親職輔導、親職協調服務、有系統的親職小組或活動、兒童為本的輔導/小組或活動,以及子女探視服務等。有關服務現正處於籌劃階段,詳情有待落實。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