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為農地上的物業評估差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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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書面答覆:

問題:

  審計署署長在二零一六年四月發表的《審計署署長第六十六號報告書》中,建議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尋求地政總署協助,提供地政總署在執法工作中發現的非法改變農地及相關建築物用途的個案資料,以便估價署及早對不符合豁免差餉資格的個案採取適當行動。為此,估價署與地政總署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起設立通報機制(通報機制),新界各分區地政處會把其就農地上違規構築物發出的警告信抄送估價署,而估價署會優先處理應課差餉租值較高的土地及物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新界有多少個農地地段上的物業已評估差餉;該等物業每年應繳差餉的(i)總和、(ii)平均數及(iii)每個10等分組別的平均數為何;

(二)過去五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個農地地段(i)因已改作非農業相關用途而不再獲豁免評估差餉,以及(ii)因改回作農業相關用途而重新獲豁免評估差餉;

(三)過去五年每年估價署就農地地段的物業發出多少份《物業詳情申報表》(《申報表》),以及當中獲業權人/佔用人交回的數目及百分比為何;估價署對沒有正確填寫及準時交回《申報表》的個案採取的跟進行動的詳情,以及該等個案的數目為何;

(四)元朗橫洲公共房屋發展、元朗南發展及洪水橋新發展區三個發展規劃分別的下述資料:(i)涉及的農地地段數目、(ii)已改作非農業相關用途但仍未完成評估差餉的地段數目、(iii)已評估差餉的農地地段上物業的數目,以及業權人去年須就該等物業繳交的差餉的(1)總和、(2)平均數及(3)每個10等分組別的平均數;

(五)鑑於由通報機制設立至本年三月底,估價署共收到涉及約2 600個農地地段的警告信副本,估價署現時已就該等地段上多少個物業評估差餉或發出《差餉徵收通知書》;由分區地政處發出警告信至估價署發出《差餉徵收通知書》,平均需時多少個工作天;

(六)地政總署有否就巡查工作制訂目標,以確保不會因未有及時執法而令政府少收差餉;及

(七)除設立通報機制外,估價署採取了甚麼措施回應上述審計報告的建議;過去三年,估價署在為農地上的物業評估差餉的人手及資源有何變化?

答覆:

主席︰

  《差餉條例》第36(1)條列出可獲豁免評估差餉土地和物業的類別和情況,當中農地及其上與農地相關用途的建築物,可獲豁免評估差餉。獲豁免評估差餉的物業並不會記錄於差餉估價冊。若農地或位於其上的建築物已改作非農務作業相關用途,不論有否違反其他規定或已獲改變用途許可,均不再獲豁免評估差餉,有關資料亦因而會記錄於差餉估價冊。

  就胡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已獲評估差餉的新界農地地段的物業數目、未扣除差餉寬減前的應繳差餉總額和平均繳交金額,請見附件的表一。

  過去五年,按應課差餉租值劃分的新界農地地段物業,在未扣除差餉寬減前的應繳差餉平均金額,請見附件的表二。

(二)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因已改作非農務作業相關用途而不再獲豁免評估差餉,以及因改回農務作業相關用途而重新獲豁免評估差餉的新界農地地段物業數目,請見附件的表三。

(三)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在每年重估差餉前,會向物業差餉繳納人發出「物業詳情申報表」(表格R1A),但一般不會就沒有刊載於估價冊上的農地地段發出申報表。不過,估價署會每月檢視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出的規劃許可,跟進涉及更改農地用途的個案。地政總署轄下各新界地政處亦會就私人地段發出的修訂租約和短期豁免書向估價署提供每月報表,以便估價署適時進行差餉評估工作。

(四)由於獲豁免評估差餉的物業沒有記錄於差餉估價冊上,估價署沒有備存在元朗橫洲、元朗南發展及洪水橋新發展區內豁免評估農地地段的統計資料。至於在上述三個區內已評估差餉農地地段的相關資料,請見附件的表四。

  截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按應課差餉租值劃分並位於元朗橫洲、元朗南發展及洪水橋新發展區農地地段的物業,在未扣除差餉寬減前的應繳差餉平均金額,請見附件的表五。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底,根據估價署接獲新界地政處就農地違規構築物發出警告信的資料,約有150個位於上述三個區內的農地地段已改作非農務作業相關用途,並有待估價署完成有關差餉評估。

(五)至(七)根據集體政府租契(前稱「集體官契」),任何人未經批准均不得在舊批農地上搭建構築物。按照現行程序,地政總署會巡查經常違契的黑點,及因應收到投訴或轉介,跟進未經批准搭建構築物的個案。如發現在私人農地上有未經批准的構築物,地政總署會向有關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情況。

  審計署署長在二零一六年四月發表的第六十六號報告書建議估價署尋求地政總署協助,提供地政總署在執法工作中發現的非法改變農地及相關建築物用途的個案資料,以便估價署及早對不符合豁免差餉資格的個案採取適當行動。

  估價署已落實審計署的建議,與地政總署設立通報機制。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起,新界各區的地政處在執法時如發現農地有違規構築物,會向估價署提供所發出的警告信副本。為更有效處理這些個案,估價署於二零一七年四月成立專責隊伍,跟進相關土地的差餉評估工作,並優先處理應課差餉租值較高的土地及物業。自有關通報機制設立後,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底,估價署接獲涉及約2 600個農地地段的警告信副本,並處理了約560個農地地段的個案。有關個案的差餉評估,從現場視察日起計算,平均約需45個工作天完成。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