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就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的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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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梁君彥就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的決定今日(五月十四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

  各位早晨,今日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會議討論了幾項事情,我逐一向大家講述一下。

  首先是有關向四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士收回議員酬金和營運開支的事宜。就行管會提出的解決方案,姚松炎、劉小麗確認接受行管會的建議,並已歸還所有的款額;羅冠聰則表示,明天會歸還所有的款額。而在限期前,梁國雄未有接納行管會的建議。行管會決定展開法律行動,向梁國雄追收全數的款項。

  有關政府調派公務員到立法會大樓執行職務的事宜,行管會過去曾詳細討論有關議題,亦有去信行政署表達議員的關注。行管會察悉,私隱專員認為公職人員於立法會綜合大樓執行通傳應變職務的做法並沒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另外,上星期有一宗司法覆核的官司,法官已在判詞中指出,申請人沒有合理的法律理據支持有關違憲的論點,所以行管會不會就此事再作跟進。

  另外,行管會亦討論了立法會保安人員在大樓執勤時遇到的情況。在最近處理《國歌法》的政制事務委員會及「一地兩檢」法案委員會的會議上,均有議員阻撓保安人員執行職務。我重申,行管會作為秘書處職員的僱主,有責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給予我們的同事。行管會決定向四位有關的議員發出公開譴責信。行管會亦會發信給全體議員,提醒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19(b)條,任何人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即屬違法;以及日後若有職員受傷,行管會不排除報警處理。我在此呼籲,議員應注意各人的安全,以及遵守法律。



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