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資助學校聘用員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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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啟明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資助學校聘用員工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本學年開始時,資助學校分別聘用了多少名教學人員及非教學人員,並按學校類別(即中學及小學)、職位類別、薪酬水平,以及聘用模式列出分項數字;這兩類人員的數目與學生數目的比例分別為何;及
 
(二)過去五年,當局有否就資助學校聘用的各類教學人員及非教學人員的編制及薪酬架構進行檢討;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何啟明議員的提問,本局現回覆如下︰
 
(一)二○一七/一八學年,在資助學校中按學校類別、職位類別及聘任模式劃分的教師人數(調整至最接近的10位數),以及學生與教師比率如下:
 
學校類別 職位類別 聘任模式 學生與教師比率*#
學位教師* 非學位教師* 編制內的教師* 編制以外的教師*
小學 8 490 11 190 17 890 1 780 13.8 : 1
中學 16 310 4 390 18 600 2 100 11.5 : 1
 
*二○一七/一八學年的估計數字。由於四捨五入,按職位類別及按聘任模式分項數字計算的總和略有出入。
 
#上述學生與教師比率基於校內教師總人數計算(即包括編制內及編制以外的教師)。
 
  教育局向學校提供營辦津貼和各類為達致特定教育目標的其他津貼,讓學校可靈活地在編制外聘請及調配教學人員及非教學人員,促進學生的學習和全人發展。由於校情不同,學校會按校本需要運用津貼增聘各類教學和非教學人員,本局並沒有收集有關資料細項。與此同時,本局沒有就教學和非教學人員以薪酬水平分類編纂相關的統計數字,但資助學校在編制內人員的薪酬一向按照《資助則例》釐定,並受教育局發出的各項規則及規例所規管。
 
(二)在學校編制內人員的職系架構和薪級是經考慮多方面因素而訂定的,例如入職學歷要求、學歷、年資和職責等。由於職系架構的議題性質複雜,而且所涉範疇廣泛,故此教育局多年來一直與業界緊密溝通,並因應學校行政管理所面對的挑戰,以及社會對優質教育的期望,按需要改善學校人力資源,以回應業界的訴求,例如增設副校長職級、提升教師與班級比例(例如:由二○一七/一八學年起,公營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班師比劃一增加0.1)、開設額外的職位以協助學校推展或統籌各項新教育政策或措施(例如: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增加學位教師的比例,以及以常額職位取代與人手相關的現金津貼和有時限職位(例如:生涯規劃津貼、高中課程支援津貼、小學課程統籌主任職位等)。
       
  對於在編制外聘請的員工,學校可因應校本情況釐定有關員工的職級安排及薪酬。
 
  教育局在二○一七年十一月成立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專責小組),以跟進《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中提及有關教師專業發展的檢視工作。專責小組成員包括中、小及特殊學校、辦學團體、師資培訓大學、教師團體的代表,以及人力資源管理範疇專業人士及教育局代表。專責小組的工作包括建立平台討論和蒐集專業意見,向教育局局長就提升和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出建議。除研究建立教師專業階梯的可行方案外,中、小學及特殊學校管理層的職級安排,以及教師職位學位化的時間表亦是專責小組的研究範圍。
 
  專責小組十分重視社會各界的意見,在二○一八年一月舉行多場焦點小組會議,與不同持份者會面,聽取他們的意見。專責小組亦會就稍後提出的初步建議於二○一八年六月至八月期間進行廣泛諮詢。專責小組的目標是於二○一八年年底完成工作,向教育局提交報告及相關建議。



2018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