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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第二階段「郵遞提交申請」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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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五月二日)寄出首批黃色通知書,通知有關長者「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第二階段「郵遞提交申請」的安排;而第二批黃色通知書則會於本年六月一日寄出。
 
  獲發首批黃色通知書的長者包括:(i)沒有被納入為第一階段「自動轉換」的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以及(ii)現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65歲或以上長者。獲發第二批黃色通知書的長者則包括:(i)現正領取高齡津貼的長者,以及(ii)現正領取普通傷殘津貼的65歲或以上長者。
   
  收到黃色通知書的長者,如選擇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並符合有關的入息及資產規定,須填妥隨函夾附的「郵遞提交申請表格」,於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表格寄回東九龍郵政局郵政信箱2200號社會福利署。長者無須親自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申請表格。社署在接獲申請表格後,會盡快核實他們的資格。
   
  長者必須符合所有「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申領條件,包括年齡規定、居港規定和入息和資產規定,方可獲發由二○一七年五月一日或合資格日期(以較後者為準)起計的一筆過款項(當中須扣除同時期已發放的津貼)。有關的申領條件及安排載於附件。在核實申領資格後,社署會盡快把款項存入有關長者現時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傷殘津貼的銀行戶口。
   
  社署發言人表示,「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第三階段「新申請」六月一日展開,接受現時並無領取社會保障金額(包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和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津貼)、但有經濟需要的65歲或以上長者提交申請。合資格申請人只要在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出申請,同樣可以獲發由二○一七年五月一日或合資格日期(以較後者為準)起計的一筆過款項。
   
  發言人提醒合資格長者,按時依照程序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無須到社會保障辦事處排隊輪候。
   
  有關「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詳情,請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oala或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致電長者生活津貼查詢電話3595 0130。
 
2018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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