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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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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與警方昨晚(四月二十三日)在一項聯合行動中拘捕一名41歲女子,她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

  衞生署跟進一宗市民投訴,發現有人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銷售一款以日文標示含有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聯苯乙酸」的外用貼,而其標籤並沒有附上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

  衞生署正繼續調查案件。

  「聯苯乙酸」屬非類固醇消炎藥,可外用以減輕疼痛。「聯苯乙酸」必須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購買。不適當使用「聯苯乙酸」可引起紅斑及皮膚發炎,市民在使用有關藥劑製品前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因其安全、品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須於包裝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感到不適應諮詢醫護人員。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45分
即日新聞  

圖片

衞生署與警方昨晚(四月二十三日)在一項聯合行動中檢獲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