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發布二○一六年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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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公布二○一六年香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

  環保署每年編製本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估算六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一氧化碳的全年排放量,並按發電廠、船舶、車輛、飛機和其他污染源分布作出分析。

  二○一六年,本港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為17 310公噸二氧化硫、89 640公噸氮氧化物、4 350公噸可吸入懸浮粒子、3 380公噸微細懸浮粒子、26 240公噸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58 600公噸一氧化碳。由於本港持續推行多項措施管制發電廠、船舶和車輛的空氣污染物排放,相關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及微細懸浮粒子的排放量較二○一五年減少4%至11%,自一九九七年以來已總共減少達39%至78%。

  二○一六年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的詳細數據及相關報告已上載於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data/emission_inve.html



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