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局長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開場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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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希望向各位議員介紹在新財政年度有關環境局的撥款及開支,以及主要工作重點。
 
  在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環境局及轄下部門在其政策範疇下獲撥款約170億元,較二○一七/一八年度的修訂預算淨增加百分之26,約35億元。當中經常開支約佔94億元,較二○一七/一八年度的修訂預算淨增加約15億元,增幅為百分之18.4。增加的撥款主要用以支付推行各項計劃包括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及第一期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的新增營運費用、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籌備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成立減廢相關的外展隊伍、消減廚餘、營運「綠在區區」、處理公眾填料、推行堆填區擴建計劃、推行各項自然護理及生物多樣性有關的工作、成立「鄉郊保育辦公室」統籌保育偏遠鄉郊計劃、推行各項空氣污染管制措施、推行有關應對氣候變化、推廣可再生能源及各項節約能源的相關工作、推展措施以改善維多利亞港近岸水質及加強海上垃圾清理服務以減緩海漂垃圾問題,以及改善污水處理設施。在職位數目方面,環境局及環境保護署在二○一八/一九年度將會合共淨增加211個職位,增幅達百分之11。
 
  另外,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工程項目開支、非經常開支和資本帳合共約為76億元,相比二○一七/一八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約21億元,增幅為百分之36.9。所增加的撥款主要用作支付環境範疇內多項基本工程項目的開支,包括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二期(乙級工程)、推動回收業的可持續發展、新界東南堆填區擴建計劃、觀塘污水泵房優化工程及沙頭角污水處理廠第一期擴建工程(乙級工程)、進行政府建築物內的節能項目等各項目。
 
  以下我會概述環境局來年的重點工作。
 
  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環境局會繼續在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氣候變化督導委員會下,協調政府各決策局/部門的工作,以落實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計劃。政府已制訂二○三○年的減碳目標,於二○三○年把本港的碳強度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百分之65至70,相等於絕對碳排放量減低百分之26至36,而本港人均碳排放量將由二○一五年的約5.7公噸減至介乎3.3至3.8公噸。按照《巴黎協定》,各締約方於二○二○年或以前應當努力擬定並通報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為此,政府已邀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於二○一八/一九年度展開公眾參與過程,以集思廣益,協助制定香港至二○五○年的長遠減碳策略。
 
  環境局會繼續進行宣傳工作,提高市民對氣候變化重要性的關注,以及介紹政府本身及各持份者所需採取的行動。為加強公眾宣傳,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亦已在二○一七/一八及二○一八/一九兩個財政年度共預留1,500萬元,資助非牟利團體進行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宣傳教育工作及示範項目。環境局亦會在今年第二季推出低碳生活計算機,幫助市民大眾評估在日常生活衣食住行四方面所產生的碳排放量,讓市民了解如何減少碳排放,推動市民改變行為習慣,實踐低碳生活。
 
  政府會繼續率先更廣泛和具規模地應用可再生能源,並創造條件,鼓勵私營機構及社區考慮採用可再生能源。在二○一七/一八財政年度,我們已預留2億元協助決策局及部門推行可再生能源項目,並已批出約1億元給有關部門進行計劃。為進一步令更多政府處所加設可再生能源設施,我們會額外注入8億元,即把預留款項由2億元提升至10億元。政府亦已積極推展多個大型可再生能源項目,包括在石壁水塘和船灣淡水湖成功推行浮動太陽能發電裝置先導計劃。除政府項目,我們亦會在二○一八年生效的《管制計劃協議》(《管制協議》)下,實施新措施以進一步在更闊層面推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電,包括引入上網電價及可再生能源證書計劃。我們引入上網電價的主要目的,是希望為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提供誘因。我們小心考慮獨立顧問的研究結果後,決定按可再生能源系統的發電容量大小,把上網電價的水平訂為3元、4元及5元一度電。我們相信有關上網電價水平將有助縮短一般可再生能源系統的回本期到約10年,從而促使個人或團體更積極考慮在他們的地方安裝可再生能源系統。此外,電力公司亦會出售可再生能源證書,讓機構及市民大眾可透過購買有關證書支持可再生能源在香港的發展,而有關收入可以減輕上網電價對電費的影響。我們已將有關文件提交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並會在下星期再介紹這計劃的詳情。
 
  另外,《香港都市節能藍圖2015~2025+》定下以二○○五年為基年,於二○二五年將能源強度減少四成的進取目標。政府會繼續以身作則,致力推動節能減排和綠色建築等,引領社會各界共同達致這個目標,我們至今已預留至少6億元以協助相關決策局及部門推行節能項目,以達致政府建築物由二○一五/一六至二○一九/二○年度減少用電量百分之5的目標。為進一步鼓勵私人現有建築物提升能源效益和節能,我們建議購置可再生能源裝置及建築物節能裝置的資本開支,可由目前分五年在稅項中扣除改為在一年內全數扣除。為鼓勵市民使用節能電器,我們估計在今年中會完成第三階段「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修例工作。
 
  電力公司在進一步推廣節能方面亦擔當重要的角色。在二○一八年後生效的《管制協議》下,兩電將有一糸列措施推廣節約能源及能源效益,我們亦將於下星期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介紹有關計劃的詳情。簡單來說,在上述《管制協議》下,現有的能源效益基金以及與節能有關的奬勵計劃將會顯著擴大,電力公司並會回撥超過一半因推動節能賺取的奬勵成立社區節約能源基金,協助弱勢社群及推動社會進一步進行節能的工作。
 
  改善空氣質素,一直是我們的重點工作之一。除持續推行現行的措施外,包括在二○一九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及加強管制汽油及石油氣車輛廢氣排放,我們亦延長電動商用車、電動電單車和電動機動三輪車的全數首次登記稅豁免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推動使用電動車以替代傳統車輛。至於電動私家車,政府一方面要控制私家車的整體數目,避免造成交通擠塞及令路邊空氣污染惡化,同時亦希望鼓勵車主在購買私家車時盡量選擇電動車,故此政府除繼續提供上限為97,500元的首次登記稅寬免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外,亦會同時推出新的「一換一」計劃。合資格的現有車主購買新電動私家車並銷毀其合條件舊私家車,將可獲較高的首次登記稅寬免額,上限為25萬元。
 
  在船舶空氣污染物排放方面,我們正草擬新法例,由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規管在香港水域內的船隻使用合規格燃料,包括含硫量不逾百分之0.5的低硫燃料,與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的管制一致。此外,我們正籌備草擬修訂現行法例以收緊在機場及貨櫃碼頭等特定地方使用的非道路車輛的法定排放標準,與現時新登記車輛的最新排放標準看齊。我們多年來一直與廣東省政府合作,並訂定兩地在四類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減排目標,改善區域空氣質素。
 
  主席,我知道大家在多方面關注我們的工作。



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