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程承辦商違規於周日在長康商場使用機動設備滋擾居民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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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安設計裝飾公司及其分判商藝峰工程公司於星期日在青衣長康邨長康商場第一期使用機動設備進行裝修工程,發出噪音滋擾附近居民,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23,000元。
   
  去年八月,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接獲市民投訴,指長康商場第一期有裝修工程在周日發出噪音滋擾附近居民。環保署人員進行多次突擊巡查,確認涉案工程承辦商在周日使用機動設備進行裝修工程,而事前並沒有獲批建築噪音許可證。環保署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該裝修公司及其分判商。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工程承辦商應盡量安排在日間及非假日時段進行工程。若部分工序須在限制時間內(即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段)進行,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請,經評估其消減噪音措施可符合法定要求及獲發建築噪音許可證後,申請人須嚴格按許可證規定落實消減噪音措施如隔音屏障等,以盡量減低噪音對附近居民的影響,否則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則可處罰款二十萬元。



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