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有關財經事務開支預算及工作重點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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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介紹財經事務開支預算及工作重點的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我會簡介來年有關財經事務的開支預算及工作重點。

  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財經事務科及其轄下部門的撥款約16.9億元,較去年增加約5.8億元。

  我們來年的工作重點,是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促進市場發展,及加強保障投資者和市民。

(一)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及加強與內地金融合作

  我們會把握「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機遇,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及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為「一帶一路」沿線地區及大灣區內的企業提供離岸人民幣業務、項目融資、風險管理及資金管理等相關服務。

  藉大灣區建設的契機,我們會積極研究和爭取落實便利大灣區內資金流通及金融市場融通的措施,包括拓展跨境金融服務及放寬准入門檻等,促進兩地金融發展。

(二)促進市場發展

  促進市場發展方面,我想簡介幾個重點。

(i)債券市場

  為鼓勵更多內地、亞洲地區以至「一帶一路」沿線的投資者及集資者參與香港債券市場,政府計劃推出一系列措施,從吸引企業來港發債、促進投資者參與,以及擴闊投資平台等三方面,增強香港債券市場的競爭力。當中包括推出為期三年的債券資助先導計劃,修訂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並於今明兩年繼續發行銀色債券,以及容許證券商加入認購銀色債券行列,以增加銷售渠道。

(ii)綠色金融

  政府正積極推動香港成為區內的綠色金融樞紐,其中包括從預留的5億元專用款項撥出部分款額設立綠色債券資助計劃,向合資格的綠色債券發行機構提供資助,補貼其用於綠色債券認證的成本;以及推出借款上限為1,000億元的綠色債券發行計劃,發債所得將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為綠色政府工務工程項目提供資金。我們會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決議草案,以得到立法會授權推展計劃。

(iii)資產及財富管理

  我們會繼續致力發展香港的基金業,同時會因應國際稅務合作的要求,調整適用於行業的稅務安排。我們正檢視現行適用於基金業的稅務優惠,並研究為私募基金引入有限合夥制的可行性和相關稅務安排。我們正就稅務優惠的優化建議諮詢業界,並會適時諮詢立法會。

  此外,我們會繼續落實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的工作。立法會剛於上月通過法例,使所有種類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可獲利得稅豁免。我們稍後會向立法會提交關於開放式基金型公司運作細節的附屬法例,目標是於今年內一併實施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及相關稅務優惠安排。

(iv)上市平台

  香港交易所就設立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的諮詢已於早前結束。交易所現正考慮在諮詢中收集的意見和回應,以發表諮詢總結文件及因應所得意見落實新制度。新制度預計可在今季內實施。

(v)為保險業提供稅務優惠

  為提升香港作為保險業樞紐的競爭力,我們將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就保險業的各個範疇,包括專屬自保保險、再保險和海事保險等,進行一系列的稅務檢討,並與保險業監管局商討,能否適當地更新規管要求,方便營商,以吸引更多企業在香港承保其外地的風險。

(vi)《公司條例》修訂

  我們會修訂新《公司條例》的若干條文,使其更清晰和易於實施,並使在香港營商更為方便。我們已就修例建議諮詢財經事務委員會並獲得支持,並會於今季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vii)金融科技發展

  政府及監管機構會繼續支持金融科技發展。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會於今年九月推出「快速支付系統」,全面連接銀行和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提供全天候的實時支付平台。金管局亦已就檢討及修訂虛擬銀行指引諮詢銀行業,以爭取在今年內發出相關牌照。

(viii)金融發展局

  金融發展局(金發局)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就香港金融服務業的持續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我們會向金發局增撥資源,強化其進行策略研究、提供建議、推動市場發展和培養人才的角色。為了讓金發局更有效地發揮其職能,以及增加其運作效率及彈性,我們正計劃將金發局改為以擔保有限公司的形式運作,並為金發局提供資助以支持其營運。若立法會通過有關撥款,預計金發局可在今年年底前以公司形式運作。

(三)保障投資者及市民

  在加強保障投資者及市民方面,我想提幾個項目。

(i)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

  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的目的是在保險公司一旦無力償債時,為保單持有人提供賠償或確保保險合約可延續承保,為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安全網。我們已於三月的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簡介有關法例的細節。我們的目標是在二零一八至一九立法年度,將有關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ii)退休儲蓄

  為鼓勵巿民未雨綢繆,加強日後退休生活的保障,我們已經加緊與保險公司及強積金受託人商討延期年金及強積金自願供款扣稅安排的執行細節。我們亦會與投資者教育中心商討,如何加強巿民對退休理財產品的認識。

(iii)打擊與放債業務有關的不良手法

  政府自二零一六年推行了四大範疇應對措施,以打擊與放債業務有關的不良手法。整體而言,措施能有效打擊有關不良手法。特別是我們留意到推行新措施後,警方接獲涉及不良中介的投訴大幅減少。儘管如此,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有關情況,並會推行進一步的優化措施和加強公眾教育。

(四)國際監管要求

(i)上市實體核數師監管制度改革

  政府於今年一月向立法會提交《2018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進一步提高現行上市實體核數師規管制度的獨立性,使之獨立於審計業,以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並確保制度符合國際標準和做法。法案委員會現正審議《條例草案》。

(ii)金融機構處置機制

  我們正逐步完善香港的金融機構處置機制,包括制訂相關的附屬法例以增強處置可行性,提升香港金融體系抵禦衝擊的能力。

  主席,我和我的同事樂意解答議員的提問。



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