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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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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今日(四月十六日)出席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後,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記者:司長,會否加快二十三條立法的進度,經過上次的研討會之後?

律政司司長:二十三條立法,其實大家也很清楚,特首亦說過很多次,要看我們的環境,有適當的立法環境才會提出來,這件事情特首會在適當的時間才會做,我會留待她作決定。

記者:(這事情)是否有一個風險點?會否有一個突出短板,應王志民所講?

律政司司長:我想現在不是一個恰當時間討論很多人提到對事情的看法。二十三條立法當然是我們的憲制責任,但適當的時間如何做法,要看特首找到一個適當的時間,我們再去討論。

記者:特區政府會否覺得有些壓力?

律政司司長:我相信特區政府很清楚知道其憲制責任,以及如何需要去做的時候,特首會清楚知道恰當的時間,是立法環境適當的時候,她便會提出,我們留待她就這一點再去講。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