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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硏討會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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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四月十五日)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硏討會致辭全文:
 
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聯辦王志民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各位首長、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要談的題目是從香港特區安全到國家安全。
 
引言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而設立。《基本法》第一條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在「一國兩制」原則下,香港特區政府有責任保障香港安全,也有責任保障國家安全。在保障特區安全方面,我們既要針對外部安全,也要確保內部安全。
   
  香港是貿易、金融、商業航運和電訊中心,是一個自由的國際都市。我們實施開放的入境政策,現時有約170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民,可無需簽證來港旅遊。香港亦是自由港,與內地海陸相連;在航空交通方面,是國際及地區樞紐。由於香港地理優越,每天有約1 100次航班來回世界各地,航機直達全球約190個地點。這些元素,帶來機遇,但頻密的人流物流資訊流,也帶來不同的保安風險。


香港特區的外部及內部保安挑戰
 
恐襲威脅
 
  首先是恐怖襲擊的風險。近年全球恐怖主義威脅蔓延,形勢瞬息萬變。歐美國家多次受到恐襲。在亞太區的不同國家,也有備受關注的恐襲事件。儘管現時香港面對的恐襲風險級別維持於中度水平,即沒有具體情報顯示香港會受到恐襲,特區政府必須嚴防恐襲帶來的傷害,加強反恐能力和準備,包括情報收集及分析、境外合作、出入境管制及緊急應變等,以應對可能突如其來的恐怖襲擊。
 
網絡犯罪
 
  網絡無疆界。隨着互聯網的急促發展,香港在二○一○至二○一七,八年間,科技罪案上升了二點五倍(由二○一○ 年的1 643宗增至二○一七年的5 567宗),經濟損失增幅達22倍(由港幣6,000萬元增至13億9,300萬元)。在受網絡攻擊威脅方面,香港在亞太區排名第七。特區政府必須確保執法部門有技術、資源和能力,保障網絡信息安全。
 
跨境犯罪
   
  每年頻繁的出入境旅客和進出口貨物,既為香港帶來重要的經濟、文化及人民交流,也帶來不同的風險,包括非法偷渡、走私、偷運毒品、武器、爆炸品及其他違法物資,當中的保安風險不容忽視。

治安風險
 
  香港是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整體罪案率(即按每10萬人口計算的總罪案數字)較很多國際城市,例如巴黎、紐約、倫敦,都低,但每年的暴力罪案仍佔整體罪案的大概十六個百分點。過去幾年,提出免遣返聲請的非華裔偷渡或逾期居留人士,更帶來社會及治安問題。為處理這方面的問題,警方已加強了情報及黑點巡邏,並有隊伍專責處理。保安局現正研究修訂法例,加快處理免遣返聲請,並盡快遣送這些人離港。
   
  除此之外,特區也面對一些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風險,這包括二○一四年的79天非法佔領事件,及二○一六年的旺角暴亂事件。這些事件,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安寧和秩序,涉及多方面的違法行為,對社會造成經濟、生活和安全傷害。至今,仍有案件在法庭審理中。事實上,自回歸以來,集會和遊行示威,已由初期每年約2 300宗,上升五倍到二○一七年約12 000宗。雖然大部分的活動都是守法有序地進行,但也有一些經常以挑釁及衝擊手法的激進份子,以身試法,破壞公共安全、社會安寧和秩序,所以我們必須時刻警剔、防止及減少這方面的風險。


保障特區安全的措施
 
反恐法例
 
  特區政府有充足的法例,打擊恐怖活動,例如《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反恐條例》),禁制恐怖分子或團體、凍結他們的財產、禁止恐怖主義融資、禁止招募成員、禁止前往外國參與恐怖主義行為或培訓等。除了《反恐條例》,其他有效的法例包括《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火器及彈藥條例》、《刑事罪行條例》、《侵害人身罪條例》等,最高刑罰包括終身監禁。
 
反恐措施
 
  特區的反恐措施是全面的,策略涵蓋四個方面,即警惕「預防」、充分「準備」、快速「應變」和盡快「復原」。
   
  在「預防」及「準備」方面,政府以情報為主導,防範恐怖事件發生,並透過演習及訓練,確保所有人員作好準備。在「應變」及「復原」方面,各部門已制定不同的應變計劃,包括化學、生物、輻射及核物質恐襲等,處理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以迅速進行善後和復原為目標,盡快恢復社會正常活動和秩序。
   
  警方是反恐的主要部門。其應變部隊包括前線衝鋒隊、‍機動部隊、機場特警組及反恐特勤隊,更常設了反恐專家隊伍,包括飛虎隊、警察談判組、爆炸品處理課、重點及搜查組等,並設有重要基礎設施協調小組,不斷強化和提升各重要基礎設施的保安及安全標準。
   
  保安局將於四月二十三日成立跨部門反恐專責組,成員由六個紀律部隊組成,即警務處、入境事務處、香港海關、懲教署、消防處及政府飛行服務隊。專責組將在現有反恐架構之上,提供一個跨部門反恐平台,專職監察全球恐怖主義趨勢;檢討及改善香港的反恐策略;加強與境外反恐情報及行動單位的聯繫和合作;增加反恐情報的收集能力及交流;拓展反恐方面的專業訓練;提高公眾警覺性及緊急應變教育。
   
出入境和出入口管制
 
  香港每年的出入境旅客和出入口貨物數量龐大,政府必須嚴格預防和減低口岸的安全風險,這些包括針對跨境罪案,犯罪份子和違法物品的監控。
   
  對香港可構成保安風險的人,入境處會拒絕他們入境。在過去幾年,因不同原因被拒的旅客每年有大約四至五萬人次。在出入口管制方面,香港海關於二○一七年偵破了175宗涉及兩地的走私案件,拘捕206人,檢獲價值約五億元的走私物品;並偵破207宗販毒案件,與內地和海外部門共檢獲各類毒品重約500公斤,共拘捕48人。
 
網絡安全
 
  網絡安全,至為重要,尤其我們的生活,已緊緊和網絡連在一起。不同政府部門和組織都積極參與構建和確保網絡安全。除警方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外,各重要基礎設施,包括銀行金融、通訊、交通航運、和公共服務機構,都不斷提升網絡安全保障和應變能力。警方是最前線的網絡執法者,若發現網絡攻擊會主動追蹤襲擊源頭,協助受攻擊系統回復正常運作,並聯絡其他相關持份者,採取適當的防備及應變措施。
   
  為確保網絡安全及打擊有關罪行的能力,警方在二○一五年一月成立了「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雖然政府在開設這調查科主管的總警司崗位時,立法會經過差不多三年的審議才通過,但該科的努力,已獲得不錯的成績。在二○一七年七月,這網罪科主管總警司被國際刑警委任為「國際刑警全球打擊網絡犯罪專家組」副主席,專家組為全球國際刑警成員,提供協作平台作情報交流及技術分享,並探討維護網絡安全及打擊科技罪案的長遠對策。

國家安全及23條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以至其他領域安全,包括經濟、金融、粮食、網絡及信息、環境生態等。國家安全工作應當統籌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之前,我談論香港特區安全時,我談的正正是統籌香港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地方安全和市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在保障香港自身安全的同時,特區也有責任維護與國家的共同安全。
   
  國家明確說明,任何破壞主權、領土完整、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是紅線不能觸碰。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任何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都不符合國家利益,更會為香港社會帶來難以估計的動盪。這些動盪破壞公共安全、社會安寧和秩序,更可能引發嚴重的治安、社會和生活問題。《基本法》給予和落實國家「一國兩制」方針,是保障特區繁榮穩定的基石,任何鼓吹「港獨」,都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破壞香港的利益和現有的生活方式,是嚴重的錯誤。特區政府會依據香港的法律,嚴肅處理這方面問題。
   
  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責任是憲制性的,是明確的。特區政府在這方面的立場是清晰的,這包括在行政長官的競選綱領,以至她多次的公開講話,都說得很清楚,特區政府會努力創造有利的立法環境,不會逃避這個雖然具爭議但必須承擔的責任。

結語
 
  世界不同國家,都有法律保障國家安全。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成立的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香港是一個開放和文明的社會,特區政府會盡一切努力,使香港有一個整體安全的環境,讓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讓市民安居樂業。
   
  謝謝。
 
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4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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