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工程承辦商無牌清拆石棉搭建物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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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承辦商太平裝飾公司及一名工程承辦人非法清拆觀塘輔仁街輔成樓天台搭建物的石棉瓦頂及何文田山道春曉園地下大堂入口的一幅石棉簷篷,分別於今日(四月十二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及三月二十九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12,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去年七月及九月接獲市民舉報,指有工程承辦商在何文田山道及觀塘輔仁街的樓宇非法清拆石棉搭建物。環保署進行突擊巡查,發現上址兩宗拆除石棉工程未有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要求,聘用註冊石棉承辦商處理,亦未有在動工前通知環保署。環保署經蒐證後,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檢控該兩名無牌工程承辦商。

  發言人解釋,為保障公眾健康,拆除石棉工程必須由註冊石棉承辦商按照法例及石棉管制工作守則的要求進行,以避免石棉纖維釋出並影響工人與公眾健康。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進行拆除石棉工程亦須在動工前不少於28天通知環保署,否則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



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