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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環境局局長就推動電動車普及化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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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環境局局長謝展寰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推動電動車普及化」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感謝易志明議員動議這項議案,以及八位議員就他們的修正案所作的發言。今日的議案提供一個很好的機會,讓我和各位議員就推廣電動車的政策及措施方面作深入討論,有助政府考慮如何繼續優化這方面的政策。

推廣使用電動車的主要政策

  正如易議員的議案所述,推廣使用電動車現在已是全球環保政策的其中一個大方向,香港亦不例外。我首先想講述政府在推廣使用電動車的主要政策。

電動商用車

  推廣使用電動車的主要政策考慮是改善路邊空氣質素。現時,商用車輛包括貨車、巴士、小巴及的士是路邊空氣污染的主要源頭,它們排放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佔全港所有車輛排放量約百分之九十五;因此,商用車輛一直是政府改善路邊空氣質素的重點對象。在減少商用車輛排放措施方面,我們近年已實施多項措施,包括推行鼓勵與管制並行的計劃,我們會在二○一九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約82 000部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為專營巴士加裝減排裝置以提升其廢氣排放表現;以及逐步收緊新登記車輛的排放標準。我們看到路邊空氣質素已有明顯改善。過去五年,路邊的主要空氣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懸浮粒子和二氧化氮的濃度已減少三成,表示我們一直以來的政策有效。

  電動車沒有尾氣排放,能有效率地把電網的電力轉化為動力,以電動商用車替代傳統商用車輛可大大改善空氣質素,因此推廣使用電動商用車輛是政府推廣電動車的重點工作。

  政府現時針對推廣電動商用車有多項措施,包括全數豁免電動商用車的首次登記稅。由二○一○年起,營商機構購買包括電動車在內的環保車輛的資本開支更可於買車首年從利得稅中全數扣除。政府亦於二○一一年三月成立三億元的「綠色運輸試驗基金」,鼓勵公共運輸業、貨車營運人士和非牟利機構試驗綠色創新運輸技術,包括電動商用車。現時基金共批出118個試驗項目,包括81輛電動商用車,涵蓋多種類型的車輛;當中包括的士、小型巴士、單層巴士及貨車,涉及約1.31億元。「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的督導委員會除審核資助申請外,亦一直檢視試驗項目的成效,以及就推動運輸業界試驗電動車向政府提供意見。

  此外,政府亦撥款一億八千萬元,全數資助專營巴士公司購置36輛單層電動巴士,在多條路線試驗行駛。現時已有26輛單層電動巴士已在運作試行,餘下的電動巴士稍後會陸續投入服務。

電動私家車

  至於電動私家車方面,政府一貫的政策是鼓勵市民盡量使用公共交通;但如有必要購買私家車,我們鼓勵他們盡量選擇電動車。政府的主要支援包括提供稅務及車輛牌照年費優惠等的經濟誘因,以及推動建立及優化電動私家車的充電網絡。

  由於政府的鼓勵措施,加上近年電動私家車的技術有顯著進步及其價格與傳統私家車的價格差距正在收窄,本港電動私家車的數目由二○一○年年底不足100輛大幅增加至二○一七年三月底的10 997輛。在二○一七/一八財政年度設定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寬免額上限為97,500元後,政府一直密切檢視最新情況。考慮到電動車的技術發展、市場環境、道路交通狀況和持份者的意見後,政府認為一方面要控制私家車整體數目增長,以免造成交通擠塞及令路邊空氣污染惡化,但同時亦希望鼓勵車主在購買私家車時繼續盡量選擇電動車。故此,政府除於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繼續提供上限為97,500元的首次登記稅寬減外,亦在同一期間推出新增的「一換一」計劃。合資格的現有車主購買新電動私家車並銷毀其合條件舊私家車,將可獲較高的首次登記稅寬免額,上限為250,000元。政府相信新的「一換一」計劃會提供更大的經濟誘因,鼓勵合資格的現有私家車車主在換車時購買電動私家車。

電動私家車的充電配套設施

  就電動私家車的充電安排方面,環境局多次在答覆議員提問時指出,政府一向的政策方針是車主應安排在其居所、辦公室或其他適當場所,包括由電動私家車供應商設置的充電設施等,為其車輛作日常充電。本地的公共充電設施只屬輔助性質,方便電動車在行程中有需要時補助電力,但這些公共充電設施絕不能替代日常充電的設施。車主在購買電動私家車時應充分考慮其日常充電安排,而不應依賴公共充電設施滿足其日常充電需要。基於這政策方針,政府在規劃電動私家車充電設施的發展時,首要是促進和鼓勵私人樓宇安裝充電設施。

  針對電動車輛使用情況快速改變,環境局正聯同相關政府決策局和部門檢討各項推廣使用電動車的政策和措施,包括研究優化政府停車場提供的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及設施、探討如何鼓勵私人及商業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以及檢討在新建樓宇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的相關技術及規劃指引等,以配合電動車輛的使用。

制訂電動車比例和淘汰燃油車輛的目標及時間表

  在制訂電動車比例和淘汰燃油車輛的目標及時間表方面,香港是一個自由市場,政府推動電動車的政策是透過措施鼓勵和輔助市場發展。為緩減車輛排放尾氣以至氣候變化,發展潔淨能源車輛是全球大趨勢,我們當然亦希望盡快能夠以潔淨能源車輛包括電動車取代燃油車輛。事實上,政府一貫的政策,是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以低污染車輛取代高污染車輛。例如,政府在一九九八年完成石油氣的士的試驗計劃後,在幾年間透過提供誘因、建設加氣站及修訂法規把所有18 000部柴油的士轉為排放較低的石油氣的士。可見政府是有很大決心當技術可行時,我們會採取行動盡快取締較高污染車輛,以達至改善空氣質素的目的。

  不過,我們亦須明白,香港的情況跟一些國家如法國、美國等不同。因為香港本身沒有汽車生產工業,全部車輛均是進口,所以我們在考慮淘汰純汽油或柴油車輛的議題時,須小心研究海外及內地潔淨能源車輛如電動車的供應及其發展,以及本港配套設施安排等。

  我們正在這方面收集相關資料,包括向個別已為全面禁售純汽油及柴油私家車制訂時間表或目標的國家了解具體計劃和措施,以及車輛製造商生產潔淨能源車輛的最新發展,以分析切合在本港使用的潔淨能源車輛的未來供應情況和使用條件,以考慮下一步政策。

  主席,政府會繼續參考各地的電動車發展情況、聆聽不同的意見及審視政策的成效,檢討和適時優化推廣電動車的政策。我將繼續聆聽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的意見,稍後再一併作詳細回應。多謝主席。
 
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4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