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僱員的工傷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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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家麒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或因工作性質患上該條例訂明的職業病,可在不論過失的原則下獲得補償。關於僱員的工傷病假,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二○一二年至今,每年因工傷而獲准放取(i)三個月至六個月、(ii)六個月以上至一年、(iii)一年以上至兩年及(iv)兩年以上病假的僱員人數分別為何,以及他們放取病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按他們從事的工種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自二○一二年至今,當局有否為放取一年以上的工傷病假的僱員安排(i)復康計劃及(ii)過渡性的工作;如有,詳情(包括個案數目及所涉開支)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自二○一二年至今,已放取一年以上工傷病假的僱員的復職率(包括重返工作崗位及調任至其他工作崗位的僱員)為何;及

(四)是否知悉,自二○一二年至今,每年(i)勞工處、(ii)社會福利署及(iii)醫院管理局管理的各項計劃向喪失工作能力的工傷僱員提供補償、援助及復康計劃所招致的開支分別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問題,經諮詢食物及衞生局後,我現答覆如下:

(一)在二○一二年至二○一七年,每年涉及僱員因工傷引致不能工作超過三天而獲得解決的補償聲請數字(包括在獲得解決當年或之前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條例》)向勞工處呈報的補償聲請),按損失工作日數劃分的分項數字如下:
 
損失工作日數 獲得解決的補償聲請數字
二○一二年 二○一三年 二○一四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七年
90日以下 31 011 29 144 28 107 27 824 26 686 25 251
90至180日以下 2 753 2 706 2 783 2 902 2 787 2 741
180至360日以下 1 957 2 006 2 196 2 334 2 366 2 296
360至720日以下 1 573 1 381 1 765 1 795 1 956 1 801
720日或以上 5 6 2 3 1 2
總數 37 299 35 243 34 853 34 858 33 796 32 091

  如僱員的工傷病假不超過三天,也沒有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主應按《條例》直接向僱員發放補償,勞工處沒有就該類個案備存損失工作日數數字。此外,勞工處沒有備存按僱員人數及工種劃分的補償聲請數字及僱員放取病假所造成經濟損失的數字。

(二)因工受傷或患上《條例》所訂明職業病的僱員可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的醫院及診所獲得綜合性治療及復康服務,其中包括專科治療、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

  此外,勞工處轄下的觀塘和粉嶺職業健康診所為受工傷的僱員提供診治服務和職業健康輔導。診所的職業健康醫生會因應病人的臨床情況和需要,不論其放取了多少病假,轉介他們到醫管局轄下的醫院及診所接受復康治療,幫助他們的傷患早日復原。職業健康醫生亦會給予病人復工方面的意見,並視乎包括病人的康復情況等因素向僱主建議一些相應的工作安排,協助病人逐步重回工作崗位。有關轉介病人接受復康治療和就其工作提供建議屬職業健康診所日常診症服務範疇的一部分,勞工處並沒有這方面的特定統計數字和所涉的分項開支。

  保險業界自二○○三年三月推行「自願復康計劃」,提供額外途徑,讓受傷僱員透過保險公司的安排,免費使用私營的復康護理服務,以助他們早日復原,及在安全的情況下早日重返工作崗位。在該計劃下,參與的保險公司會選擇合適的個案,主動聯絡受傷僱員,邀請他們自願地參加計劃。受傷僱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保險公司的邀請,而參與計劃並不影響他們在《條例》下的權益。勞工處沒有備存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的相關開支資料。

(三)勞工處沒有備存僱員放取工傷病假後復職的統計數字。

(四)如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患上《條例》所訂明的職業病,其僱主須按《條例》的規定,向僱員支付相關的工傷補償。若僱員遇有經濟困難,勞工處會向他們介紹社會福利署的服務及其他援助基金,並因應僱員的需要及意願,向社會福利署及/或有關機構轉介他們的個案以獲得協助。勞工處亦設有工傷貸款計劃,向合資格的僱員提供最高15,000元的免息貸款,以暫時紓緩他們經濟上的困難。在二○一二至一三至二○一七至一八財政年度,有關計劃每年獲批的貸款金額如下:
 
財政年度 獲批的貸款金額(元)
二○一二至一三年度 75,000
二○一三至一四年度 60,000
二○一四至一五年度 60,000
二○一五至一六年度 120,000
二○一六至一七年度 160,824
二○一七至一八年度 30,000

  社會福利署沒有備存接受各項康復服務的服務使用者的殘疾原因,因此未能提供相關開支的資料。

  此外,醫管局一直透過由醫生、護士和專職醫療人員組成的跨專業團隊,為有需要的病人(包括因工受傷僱員)提供一系列的住院、日間、門診及社區醫療復康服務。一般而言,醫護人員會在病人醫療情況穩定後,按病人需要提供合適的復康治療和訓練,以協助病人及早恢復活動及自理能力。醫管局的醫療服務由轄下不同跨專業醫療團隊負責提供,並沒有另外備存為工傷僱員提供的醫療服務開支數字。



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