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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將審議《2017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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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星期三(四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或緊接上午十一‍時舉行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的會議之後)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2017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將恢復。法案若獲得議員支持及通過二讀,將會交付全體委員會。法案經全體委員會審議後,若全體委員會的報告獲立法會採納,法案將進行三讀。
 
  《2017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亦將恢復。法案若獲得議員支持及通過二讀,將會交付全體委員會。法案經全‍體‍委‍員會審議後,若全體委員會的報告獲立法會採納,法案將進行三讀。
 
  《2018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將會提交立法會作首讀和二讀,有關的二讀辯論將會中止待續。
 
  議員法案方面,《2018年海員俱樂部法團(修訂)條例草案》亦將提交立法會作首讀和二讀,有關的二讀辯論將會中止待續。
 
  議員議案方面,黃定光將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把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8年差餉(豁免)令》的修訂期限延展至二○一八年五月九日的會議。
 
  易志明將提出一項有關推動電動車普及化的議案,內容為:‍「鑑於全球對環境保護的意識日漸提高,而燃油車的排放是空氣污染的主要源頭之一,多個國家包括中國、挪威、德國及英國等的政府已宣布將於二○二五年後相繼禁售燃油車;同時全球最大的汽車生產商已表示會在二○五○年全面停止生產燃油車,而多家汽車製造商亦已表示會投放更多資源研發新一代的零排放電動車,由此可見生產電動車已成為全球汽車產業發展的大方向;特區政府於一九九四年起豁免電動車之首次登記稅,至今已超過二十年,但截至二○一七年八月底,‍全港只有11 033輛電動車,佔全港已登記之車輛總數百分之一點三,成績未如理想;為進一步推動電動車普及化,本會促請特區政府:‍
 
(一)全面檢討推動電動車的政策,並制訂階段性的推動目標;
 
(二)修改《建築物條例》的相關條文,以強制所有新建之商住樓宇內的車位,必須提供充電設施,供電動車充電之用;
 
(三)檢討電動車的充電配套設施,包括研究於現有政府物業及公營房屋的停車場、路旁泊車位及公眾停車場添置電動車充電設施;
 
(四)因應已登記的電動車將相繼更換電池,盡快制訂廢汽車電池回收和處理的機制,以避免該等含有毒物質的電池被棄置於堆填區,嚴重禍害環境及生態;及
 
(五)推動專上學院開辦電動車的設計、科研及維修等課程,為電動車行業培訓人才,從而協助香港發展電動車或電動車配件的產業。」

  梁繼昌、莫乃光、盧偉國、許智峯、容海恩、陳克勤、陳淑莊和何君堯將分別就易志明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鄭松泰將提出一項有關設立警員操守資料庫的議案,內容為:「近年不時有值班警員及休班警員干犯刑事罪行,包括盜竊、風化、暴力、誣告及貪污等,而被定罪及遭免職的警員或會成為社會治安的隱患,令市民更加擔心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威脅;另一方面,不少市民向投訴警察課及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投訴警員濫權,但有關部門均未能以公開、公平和公正的方式處理個案;就此,本會要求政府設立警員操守資料庫,供大眾查閱各警員的過失和被投訴的資料。」

  涂謹申將就鄭松泰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在會議上,議員亦會就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項質詢,其中六項要求政府作口頭答覆。
 
  公眾人士可透過立法會網頁(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會議的議程。謹請注意,有關的議程可能會作出修訂,請參閱立‍法‍會‍網頁內關於是次會議議程的最新情況。
 
  歡迎市民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公眾席旁聽會議;如欲預留座位旁聽會議,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3919 3399。市民亦可透過立‍法‍會網頁的「網上廣播」系統,即場收看或收聽會議。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3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