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荷蘭簽署工作假期計劃(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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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與荷蘭今日(四月九日)簽署諒解備忘錄,設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讓兩地青年人參與。

  協議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與荷蘭駐香港總領事呂安微,在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與荷蘭王國首相馬克‧呂特見證下於禮賓府共同簽署。

  羅致光博士歡迎與荷蘭設立這個計劃。他說:「這個工作假期計劃除了可擴闊視野,亦給予香港及荷蘭的青年人一個在外地文化下獲取生活和工作經驗的機會。是次安排亦將進一步加強香港和荷蘭的雙邊關係。」

  呂安微認為諒解備忘錄印證了荷蘭與香港的良好雙邊關係。她鼓勵青年人充分利用計劃所帶來的機遇,並表示:「這個工作假期計劃會協助雙方更深入了解彼此的文化,並會加強雙方今後的關係。」

  荷蘭是香港第十三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夥伴。自二○○一年起,香港已先後與新西蘭、澳洲、愛爾蘭、德國、日本、加拿大、韓國、法國、英國、奥地利、匈牙利及瑞典訂立工作假期計劃。至今已有超過85 000名香港青年參與計劃,從中得益。

  香港與荷蘭的工作假期計劃於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雙方青年人可以透過計劃申請簽證,在荷蘭或香港逗留最多十二個月。在工作假期期間,參加的青年人可從事工作以賺取旅費,或修讀短期課程。雙方每年各有一百個名額。

  有關簽證的申請詳情,香港的申請人可於稍後時間瀏覽荷蘭王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的網址www.netherlandsandyou.nl/your-country-and-the-netherlands/hongkong,而荷蘭的申請人則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電話為二八二四 六一一一,或透過該處網頁獲取有關資料,網址為www.immd.gov.hk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