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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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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四月七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私營骨灰龕場預計有多少牌照獲批准,若不獲批,巿民怎樣安置先人骨灰?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牌照申請在三月二十九日已截止,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接獲144宗申請,我知道大家都很關心他們的申請情況是怎樣,何時批出等等,但現時仍在審批中。我們亦增加透明度,(申請資料)都會放在網上,大家到食環署的特別網頁,可以看到哪些(私營骨灰安置所)已申請和他們的進度是怎樣。有一些文件還未遞交齊全,食環署舉辦了一些簡介會,告訴申請者需要遞交甚麼文書。現時我們亦留意到有一些(私營骨灰安置所)是沒有申請牌照,在現行法例下,如果沒有申請即是違法,我們理解那些營運者已開始請家屬取回骨灰。家屬可能有不同做法。食環署提供一些暫存骨灰設施,早前我們亦收到很多意見,原先這些設施因為地方關係,不可提供拜祭。現在我們聽到很多有關這方面的意見,食環署盡量看看如何優化這方面的工作,但儲存的地方始終難以供人拜祭,食環署已研究在周邊設施讓巿民拜祭,希望這方面的服務會做得好些。食環署已增加這些暫存設施,希望大家都可以使用。另外我們亦推廣綠色殯葬,若大家希望使用綠色殯葬,食環署可以有資料給大家,亦有網上拜祭的特別網站。若大家想申請食環署的公營骨灰龕,當然可以循正常申請程序處理。

記者:將公營骨灰龕變為有20年的限期,會否擔心若設限時,有些市民去了私營骨灰龕場,增加負擔?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剛剛發出立法會文件講述這個計劃。過去我們處理公營骨灰龕數量和硏究如何提供多些公營骨灰龕時,聽到很多這方面的意見,覺得現有的公營骨灰龕若無限期,有些是沒有人拜祭的,所以有很多意見告訴政府,希望我們設限期,讓公營骨灰龕有流轉。雖然現時的前設是20年,但若每10年繳付租金,是可以一直無限期續期下去,這是第一;第二,我們希望可以善用骨灰龕的空間,若有其他死者是親人,他們也可以將骨灰放在一起,當放在一起時,那20年的限期,你在哪一刻加放先人的骨灰,便在那一刻再啟動20年,所以這是一個很寬鬆的處理。

記者:根據政府資料,看到表二中部分骨灰安置所沒有申請牌照,亦沒有提交證明文件,會否考慮在清明節後,食環署就這類龕場採取主動執管行動?第二,發牌委員會副主席葉國謙早前提及,在審視牌照時,發現部分龕場有僭建,增加了審批難度,當局有沒有了解這個情況,這些個案涉及多少?除了涉及僭建因素外,還有沒有其他原因增加審批難度?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第一,我們都知道有一些私營骨灰場所是沒有申請(牌照),食環署會隨即會展開工作,但我們需要一些時間,因為知道這些龕場已開始通知家屬取回骨灰。對於怎樣妥善處理骨灰,食環署有指引給他們,若沒有妥善處理,食環署會有跟進工作。第二個問題是審批困難,當然若有僭建一定要處理,地政總署會有他們的指引。雖然食環署中央處理這些申請,但其實涉及很多其他部門的標準,如消防處、地政總署等,所以都會讓其他部門審批骨灰龕營運者是否能達到這方面的標準,這都需要時間。我們明白大家有期望,希望盡量加快處理申請,若申請者提供的文件越齊全,需要的資料清晰,會加快審批速度。

記者:設有限期方面,現時傳統觀念都希望有位可以長放骨灰,是否擔心若這樣設限,10年後後人沒有繳交租金,這是否鼓勵他們購買私人龕位?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選擇公營和私營骨灰安置所由市民決定,即使現正提供服務的私營骨灰安置所,都有這類做法,即不是永遠存放的。我們的處理是很寬鬆,正如剛才所說,即使忘記付款,我們會提醒他們,讓他們有足夠時間空間。若他們真的想繼續使用骨灰龕,他們可以通過10年續期一次繳付租金。多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4月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3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