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初步構思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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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四月一日)出席電視節目後,就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的「對沖」安排的初步構思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局長,想問現在很多商界都說,擔心取消強積金「對沖」後會不夠錢付。之前講法是政府會「落水」深一些,可否講解一下,會「落水」幾多?或者會不會付多些錢或有其他措施幫助中小微企?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幾日有個說法大家可能不太清楚。大家一定要知道今時今日,在有(強積金制度下的)「對沖」的情況下,有三分之二的僱主除以強積金的僱主供款(抵銷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外,還仍要自掏腰包。換言之,今日有三分之二的僱主要自掏腰包。
 
  最近這幾日說,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初步構思是,到(實施)第20年後,大約有44%的微企的專項儲蓄戶口不夠錢(全數支付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而不是說中小微企不夠錢。如果以全部企業來說,則只得21%(的專項戶口)不夠錢,相對今日三分之二都不夠的情況,這個比例已經大幅度下降。
 
  因為整個(初步構思的)理念就是,希望僱主(按其僱員每月收入)儲1%(向專項儲蓄戶口供款),而在過渡期間,政府亦有一些補貼。所以是給多一些空間讓僱主儲起一些錢,到最後他儲了一些錢時,自然可以足夠支付。
 
  (專項儲蓄戶口達至僱員年度有關入息的)15%的上限,可以說有部分企業就算解僱所有員工,15%也足夠,這個視乎企業員工的穩定性。當然如果員工穩定性較長,僱員年資較長的話,15%是不夠的。不過既然這些企業的員工比較穩定,僱主便不會解僱所有員工了。所以對僱主來說,15%已經足夠應付大部分的情況。
 
  當然微企的情況會較特別,因為只有幾個員工,所以比例高一些會要再自掏腰包,但因為他已有一個專項儲蓄,自掏腰包(的金額)也比較少。
 
記者:今早有中小企代表建議,是否可以按企業規模來分兩級,然後額外補貼,你們會不會研究這個補貼?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按企業的大小去分級這個問題,我們都探討過一段頗長時間。問題是我們所說的微企,事實上也有很多種。一般現在所說是純粹用僱員的人數來看,但大家都知道,有些所謂僱員很少的企業,它的營業額都可以很高。例如從事出入口的,跟經營一間很小的快餐店,情況會相當不同。
 
  另外,要去「劃線」甚麼叫微企,技術上很容易有爭拗。因為究竟是五個人、九個人、10個人、15個人?這些都是比較複雜的問題。所以今次我們的初步構思,政府有所謂兩層補貼,而第二層的補貼,相信比較多時間都會是一些中小微企,特別是微企會用得到。可以這樣說,初步構思的方案特別關注到微企,因為員工數目比較少,而可能專項儲蓄不夠支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所以這個設計已經幫助他們多一些。
 
記者:今早有一些中小企、商界代表都說,不排除這個方案可能會有即時裁員的風險,其實會不會?如何再釋除他們的疑慮?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未來的日子,我都會盡量約見不同的商會,與他們交流意見,有需要的話,我亦希望可以講解該(初步構思的)設計如何幫助他們。而且很多時候我相信,如果他們認真計算這個數目,他就知道他們現在所講的部分情況是不會發生的。
 
  例如有人說,政府的補貼到第12年,不如我(僱主)第12年就解僱所有人。但在第12年的時候,其實政府的補貼只是5%,即是他如果要裁員的話,也要付出95%,那些也是他自己的錢。用我剛才的講法就是,他(僱主)要出一隻「雞」,我們(政府)只是出「豉油」。他(僱主)不會為了貪少許「豉油」,而去多付一隻「雞」。我相信這個情況的機會相當小。當然我不排除有些僱主因為計數方面有些困難,不明白那個道理,我們的責任就是盡量解釋給那些僱主聽。
 
記者:商界代表希望政府在12年後繼續補貼,政府是否都要考慮這個財務方面的問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們的基本原則是,因為這是一個政策的改變,所以我們有責任幫助僱主過渡,但這一定有時限。12年已是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因為對絕大部分僱主而言,他只需要多付出1%就已經可以處理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不能再「對沖」的問題,而用12年的時間處理額外1%的僱員開支增加的話,我相信你問任何一個做生意的人,他每年要適應其他成本的變化都不止1%。用12年的時間適應,我相信應該很足夠。



2018年4月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6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