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初步構思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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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三月三十日)下午出席香港賽馬會「同心同步同樂日」後,就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的「對沖」安排的初步構思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局長,現在新方案僱主供款不夠覆蓋(僱員)離職補償的話,可以用「劃線」之後的供款「對沖」,這樣對僱員來說是否會令他們有「蝕」的情況出現?「埋單潮」方面,現在的方案如何可以避免出現,對僱主來說是否首幾年解僱他(僱員)會有「着數」?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第一,我們應該可以這樣看,整個現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初步構思,無論如何,因為取消「對沖」後,僱員一定得到更多,僱主無論如何都要付出多些。這個數目很簡單,當僱主付出多了,政府又會「落水」,現在初步構思是172億元,所以僱員當然拿多了。不過在我們設計這個初步構思的時候,都要思考僱員、僱主本身的關係。如果我們取消「對沖」之後,我們當然不希望對僱主有大影響。否則,如果僱主做不成生意,對僱員都是一個唇亡齒寒的關係,所以兩者是息息相關的。所以有些事情我們都希望,既可以作為改善日後長遠的退休保障,取消「對沖」,而同時亦可以幫助僱主過渡。
 
  至於第二個問題關於會不會有一些「炒人」(解僱)的情況,當然在正常的運作員工都有流動,不過在整個初步構思中,整體設計都考慮到一個很重要的理念,就是就業保障。換言之,我們的設計,只要僱主明白、知道這些數目是如何計算,就會知道原來他提早結束僱傭合約,結果他會要付出更多。當然如果有僱主不介意付出多些,那即是僱員會得到多些。不過我亦不希望有這個所謂「炒人」的情況出現。
 
  這個(初步構思的)設計,我站在這裏不能夠很技術地解明給大家聽。大家真的要理解初步構思如何令僱主在計過數後就知道,原來若他能夠盡量保留現有的員工,對他在資金付出上是最「着數」的,差不多每一個環節的設計都要考慮這個因素。
 
記者:如何計算出越早「炒人」就越沒有「着數」?大家都比較關注。另外就是政府常常都說願意「落水」深一些,即補貼期限、補貼金額有沒有上限?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覺得站在這裏答這個問題比較難,因為如果背後有一個黑板讓我能夠寫出來,將數目計出來,大家就會明白了。不過我儘管嘗試講解其中一個元素。
 
  (初步構思的)其中一個元素,本身就是設計核心的一部分,就是「劃線」。「劃線」即是說在修改有關法例(取消「對沖」)生效日期之前和之後處理有所不同。在生效日期之前的僱員所享有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長服金)就以當日「劃線」,以當日他的薪酬和計算之前的年資,成為他當時可以拿到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通常就會以那張「硬照」去做,即這筆數目已在當日凍結了。這個做法最重要的,就是如果大家熟悉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就知道是在離職當日的工資計算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如果這一日是在生效日期之後幾年,一般來說薪酬會較高,當薪酬高了,如果乘以整個年資的話,數字就會較大。但在生效日期時影那張「硬照」的數字就會較小。換言之,你(僱主)解僱他(僱員),你沒有任何「着數」,因為你已知道那筆錢的數目。如果不是的話,如果我們不影一張「硬照」,日後以僱員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生效日期前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金額的話,就會對僱主構成一個未知之數。換言之,僱主在生效日期時都不知道日後結束僱傭合約時,期間涉及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有多少,因為都不知道僱員甚麼時候離職,和當時的工資多少。簡單而言,免除這個未知之數,可減低了僱主的風險。
 
  我用了這麼多時間,不知道大家是否聽得明,不過這是一個計數的問題。我希望,因為始終「對沖」的問題,要相當熟悉勞工法例,了解在何情況下給與不給,才會明白有關設計。所以我希望僱主--因為很多時候僱主不是自己計數,而是轄下管理人員計的--所以我希望僱主知道了、明白了這初步構思,便知如何沒有任何理由、動機或好處裁員,所以這才能保障員工。
 
  我們不想一方面為僱員長遠的退休保障而取消「對沖」,但同時構成對僱員一些利益的損害。所以初步構思的目標都是保障僱員。當然,有部分的設計是保障僱主。為何要保障僱主?因為任何僱主若沒有錢付,結果可能陷於財困,甚至可能結業,結果僱員都是沒有了工作。所以這個在設計上,我們同時要考慮到如何幫助僱主。
 
記者:現在方案很複雜,很難消化,會否因而令人很難給意見?未來會如何爭取商界支持?另外想問剛才提到,「劃線」後僱主的強積金供款都可以用來「對沖」「劃線」前的遣散費和長服金。這個方法僱員是否真的會「蝕少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當然,這個方案因為要盡量設計到公平,又要平衡僱主、僱員的利益,使僱員就業受到保障,所以設計上的確有點複雜。尤其當我們思考,如何有效幫助中小企時,所以我們設計了所謂第二層的保障。第二層保障如何發揮作用?大家就要明白專項儲蓄戶口的運作,即要明白第二層保障如何,如何幫助僱主又可以幫助員工。
 
  未來我會與不同商會、不同勞工團體再溝通,了解他們的問題和看法。我相信在這些接觸中,都會盡我們的努力講解,令他們明白。
 
  我回答剛才問題第二部分。整個項目對僱員一定有利,但是否需要有小部分(設計)都要照顧到僱主?因為事實上正如剛才回應的問題,實在對僱員有幾重得着。首先得着是減少了僱主對僱員可能裁員的可能。第二,如果不這樣做,強積金的行政費用會增加。主要的原因是,如果不這樣做,我們忽然間就會多了280萬個(強積金)戶口,作為處理取消「對沖」日後的安排,這就會增加強積金制度的行政費用,這個整體而言對僱員都是不利的。所以簡化了工作,令成本減低,會有利於僱員,而其就業保障亦會較好。



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