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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覆核審裁處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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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公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已委任石永泰資深大律師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覆核審裁處(審裁處)主席,並任命十一位人士為審裁處委員。所有任命為期三年,由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審裁處委員的任命如下:
 
再度委任成員(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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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錦漢
李寶亭
黃文傑資深大律師
 
新委任成員(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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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Ahern
陳玲娜
張為國
Praveen Daswani
禤惠儀
龔楊恩慈
潘翠娥
Anthony Rogers御用大律師
 
  政府發言人表示:「石永泰資深大律師在法律界備受尊崇,並擁有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包括在過去六年出任審裁處委員。我們相信他的任命能確保審裁處的暢順及妥善運作。我們亦感謝即將卸任的主席廖長江議員,以及七位委員陳力生先生、朱國安女士、葉靜思資深大律師、管胡金愛女士、郭珮芳女士、李耀榮先生及余健南先生過去對審裁處作出的貢獻。」
 
  審裁處的職能是覆核有關當局(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保險業監管局和香港海關)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所作出的決定、海關關長就有關金錢服務經營者發牌事宜所作出的決定,以及公司註冊處處長就有關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發牌事宜所作出的決定。
 
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