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明高法官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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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為代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主席倫明高法官就委員會的工作計劃發表的聲明:

  我和委員會成員歐陽伯權先生和羅康錦教授理解社會大眾因二月十日的慘劇以及近期涉及專營巴士的嚴重事故,而對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深切關注。我們在此向死傷者和其家屬致以同情和慰問。

  在未來的九個月內,委員會將會由安全角度審視專營巴士的運作及管理模式,以及相關的監管及監察制度,從而向行政長官提出與安全相關的建議,以維持香港的專營巴士服務安全可靠。

  委員會將審視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政府向專營巴士服務營運者批出專營權的條件、相關合約規定,以及任何相關指引及/或實務守則。其後,我們會研究有關監管和監察制度的實際運作情況,以確定專營巴士服務營運者有否遵從相關規定。委員會將嘗試收集資料,了解海外司法管轄區在專營巴士服務的營運、監管和監察等方面的做法。

  委員會將邀請相關團體/人士,包括政府部門、專營巴士服務營運者、專營巴士公司僱員的代表,以及其他對提供安全及可靠專營巴士服務關注的有關人士,以書面及/或口頭方式向委員會提交資料。

  隨後,委員會將參考相關團體/人士,以及公眾所提交的意見,考慮專營巴士服務營運者須遵從的規定以及這些規管的執行安排是否足以確保巴士服務安全可靠。最後,我們會建議可採取的安全措施,以達到該目標。

  我們會確保檢討工作的過程是公開而徹底的。我們期望在指定的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我希望藉此機會重申,正如行政長官在其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的聲明所表示,關於二○一八年二月十日發生的致命意外的成因及所涉人士的法律責任等事宜會由警方進行調查,該等事宜不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