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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增加具備最新資訊科技技能的人才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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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資訊科技從業員反映,他們需要不斷進修以掌握日新月異的資訊科技專業技能。該等技能涉及數據科學、資訊保安、金融科技、大數據應用、雲端運算、系統審計及項目管理等多個範疇。各行業的在職人士亦需要持續進修,以掌握應用最新資訊科技的技能,以保持競爭力。然而,持續進修課程的學費以及專業資格考試及認可的費用高昂,而許多有關資訊科技專業技能的課程(包括網上遙距課程),以及專業資格考試費用,不屬持續進修基金(基金)的資助範圍。業界人士反映,可獲基金發還款項課程名單的涵蓋範圍狹窄,以致資訊科技從業員難以受惠於基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修畢資訊科技及通訊業相關課程後向基金申請發還課程費用的人數,並按提供有關課程的院校及課程名稱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自基金於二○○二年成立至今,每年(i)開立基金戶口的人數、(ii)申請發還款項累計已達一萬元資助上限的人數,以及(iii)由於四年期限已屆滿而被凍結帳戶的宗數及因而未獲發還的款項總額;

(三)自基金成立至今,每年向基金申請發還款項的宗數,以及當中(i)獲批的宗數和總金額,及(ii)被拒的宗數(並按被拒的原因列出分項數字);

(四)鑑於政府於去年底表示會把所有在資歷架構的資歷名冊中登記的課程納入可獲基金發還款項課程名單,資歷名冊當中哪些課程屬資訊科技專業技能課程,並按提供課程的機構以表列出課程名稱;對於已獲登記於資歷名冊並屬可獲基金發還款項的「電腦科學及資訊科技」範疇的課程,有否評估該範疇下的課程是否已涵蓋教授最新資訊科技專業技能的培訓課程;若有評估而結果為否,會否在該範疇下加入最新的專業考試課程(例如Certified Ethical Hacker及Information Security Certifications課程);

(五)會否再次考慮將具質素的網上遙距資訊科技課程納入可獲基金發還款項課程名單;鑑於現時有不少具質素的網上遙距資訊科技課程(包括大型開放式網絡課程)不收取學費但收取修畢後的技能認證費用,當局會否考慮把該等課程納入可獲基金發還款項課程名單,以便學員可獲發還認證費用;

(六)會否進一步鼓勵商界、科技公司、資訊科技專業協會及高等院校之間的合作,開辦資歷架構認可的資訊科技課程、為有關課程的學生提供實習機會、獎學金和專業認證,以及為畢業生和在職從業員提供修讀短期課程的資助;

(七)鑑於市場對掌握資訊科技技能的人才需求殷切,政府會否提供額外誘因鼓勵(i)在職人士修讀有關課程,以及(ii)中年人士轉型投身相關行業;及

(八)會否就資訊科技人才的需求進行研究及諮詢資訊科技業人士,並制訂全面的勞動人口數碼技能和人才培育策略,包括定出相關的人才培訓目標和時間表?

答覆:

主席:

  為進一步鼓勵市民持續進修,提升技能,政府早前公布一系列的持續進修基金(基金)優化措施,當中包括擴大基金課程範疇至所有在資歷名冊登記的課程(註1)。基金將不再設有指定課程範疇,凡已在資歷名冊登記,分屬廣闊的不同領域或技能的課程均可以登記成為基金課程,令合資格課程將由現時的約7 800項增至最少約11 800項,此舉將切合不斷轉變的社會及職業需要,以及香港的長遠發展。此外,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把基金資助上限由現時的每人一萬元增加至二萬元,並為基金額外再注資85億元。其他優化措施亦包括將基金申請人的年齡上限由65歲提高至70歲、撤銷申領發還款項的有效期及次數上限,以及加強對基金課程的質素保證監管。上述一系列的優化措施將大大增加學員進修的選擇及靈活性,簡化行政安排,並加強保障學員的權益。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後,我現答覆如下:

(一)基金現時的課程類別包含八個指定範疇(即商業服務、金融服務業、物流業、旅遊業、創意工業、設計、語文,以及工作間的人際及個人才能)和資歷架構下的「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能力為本」)課程。現時基金的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上共有11個「資訊科技及通訊業」的能力為本課程,詳細內容見附件一。自二○一二年相關課程開始納入此類基金課程至今,尚未收到任何申領發還款項的申請。

  雖然現時八個指定範疇中沒有資訊科技及通訊的獨立分類,但我們留意到有不少基金課程包含資訊科技及通訊的內容及元素,並因應提供的課程內容和涉及的行業特質,分布在八個指定範疇中,例子有「大數據分析及挖掘」、「資訊保安」、「雲端運算應用及管理」、「數碼營銷」、「流動應用程式開發」等,唯我們並沒有相關課程內容及培訓機構的統計數字。

(二)基金自二○○二年中成立至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曾成功開立基金帳戶的人數約為770 000名,在其中約680 000個已結束的基金帳戶中,約有395 000個帳戶雖未用畢一萬元的資助,但因已超過現時申領發還的四年有效期、申領四次的上限或65歲的年齡上限而結束,涉及未動用的結餘總額約為27.6億元。其餘約285 000個帳戶已用畢一萬元的資助。

  在過去五年(即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按每年度新開立基金帳戶及申領基金資助上限一萬元而分類的基金帳戶數目,表列如下:
 
基金帳戶類別 年度
二○一三/一四 二○一四/一五 二○一五/一六 二○一六/一七 二○一七/一八
(截至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新開立的基金帳戶 32 679 30 544 28 335 28 390 20 892
於期內達一萬元資助上限並結束的基金帳戶 13 801 12 014 12 081 11 126 8 318
未達申領資助上限一萬元但於期內結束的基金帳戶(註2) 34 231 28 994 24 354 24 891 19 534

(三)過去五年(即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基金辦事處每年收到的基金發還款項申請宗數、獲批基金發還款項的人數及發還款項總額表列如下:
 
  年度
二○一三/一四 二○一四/一五 二○一五/一六 二○一六/一七 二○一七/一八
(截至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基金發還款項的申請宗數 26 007 22 570 20 539 19 912 14 577
獲批基金發還款項的人數 25 275 22 526 19 775 19 106 14 582
發還款項總額(百萬元) 196.3 175.3 157.5 152.9 116.1

  過去五年(即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基金發還款項申請不獲批准的宗數及原因表列如下:
 
  年度
二○一三/一四 二○一四/一五 二○一五/一六 二○一六/一七 二○一七/一八
(截至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學員未能成功修畢課程(註3) 79 26 33 39 14
學員尚未考取語文基準試資格(註4) 53 28 26 15 13
其他(註5) 195 121 93 89 71
總數 327 175 152 143 98

(四)基金優化措施包括擴大基金課程的範疇至所有在資歷名冊登記的合資格課程。現時資歷名冊中涵蓋包括「電腦科學及資訊科技」等共14個學習及培訓範疇。隨着在資歷名冊登記的課程日後增加,我們預期將來會有更多不同的進修課程被納入基金資助範疇。

  根據教育局提供的資料,截至二○一八年二月底,資歷名冊內載有由67個營辦者/評估機構提供的約700個電腦科學及資訊科技專業資歷/課程,相信能覆蓋市場需求的資訊科技及數碼技能。有關營辦者/評估機構的名單表列於附件二。所有在資歷名冊內的資歷/課程均通過質素保證,獲資歷架構認可。有關資歷/課程的詳細資料已上載於資歷名冊網頁(www.hkqr.gov.hk),供市民免費查閱。在基金優化措施實施後,培訓機構可按照課程內容及市場需求,申請將其營辦的合資格資歷名冊課程註冊為基金課程。

(五)為保障公帑運用得宜,基金發放的資助必須有適當的規範。我們較早前展開基金檢討,研究如何擴大基金課程的範疇時,已確定需核實開辦課程的院校應位於香港的原則,以便實施所需的監管措施,保證課程的質素,以及保障學員的利益。現擬落實的基金優化措施包括擴大基金課程範疇至所有在資歷名冊登記的合資格課程。培訓機構及相關課程須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或具自行評審資格的大學進行的質素保證程序,以在資歷名冊登記。故此,由具自行評審資格的大學提供的網上學習課程,已經可以在資歷名冊登記。另外,評審局將由今年四月開始為由未具有自行評審資格的機構舉辦的網上學習課程提供評審服務,通過評審的網上學習課程亦將可在資歷名冊上登記,評審局稍後會公布詳情。

(六)及(七)創新及科技局積極鼓勵學術界及業界合作,培養資訊科技人才。例如在資訊保安技能方面,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及政府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不時聯同業界機構舉辦專題研討會和工作坊,包括資訊保安證書課程,協助資訊科技人員掌握資訊保安知識及技術。政府亦會繼續聯同資訊保安專業團體向資訊科技人員推廣專業認證,培育更多資訊保安人員。政府會繼續研究適當措施,鼓勵不同人士修讀資訊科技有關課程和投身相關行業。

  另外,資歷架構基金下的學術評審資助計劃為舉辦自資課程的培訓機構提供部分或全數評審資助,對象包括提供基金課程的培訓機構。

(八)創新及科技局一直透過職業訓練局轄下的創新及科技訓練委員會定期發表的《資訊科技業人力調查報告》,評估資訊科技業界的人力供求情況。當局會參考相關統計資料,並繼續與業界保持密切聯繫,研究可行措施以持續提升香港資訊科技業界的整體人力資源及專業水平。政府亦會不時進行人力資源推算工作,例如定期編製《人力資源推算報告》,評估本港中期人力的供求趨勢,以及各行業(包括資訊科技業)的人力需求。

註1:獲大學資助委員會資助的課程和僱員再培訓局提供的課程除外。

註2:基金帳戶結束的原因包括已超過現時的四年有效期、申領四次的上限或65歲的年齡上限。

註3:「成功修畢」課程是指學員必須已出席不少於課程總上課時數的70%或課程所規定的較高出席要求(以較高者為準),並在所有獲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批核的課程評核方法(包括任何已獲批核計算整體成績比重的考試及功課要求)中取得整體分數的50%或課程所規定的較高評核要求的百分比率(以較高者為準)。

註4:修讀語文課程(除中文及手語外)的學員需於開課後及四年有效期屆滿前在指定的基準試中取得指定或更高程度。

註5:其他不獲批准的申領原因包括申領人未能於帳戶有效期內遞交發還款項申領表;申領人於遞交開戶申請表日期前,已經開始就讀有關課程;申領人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文件;及所申領的課程已獲得其他公帑資助等。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8分
即日新聞